东北证券保荐豫金刚石未勤勉被罚 豫金刚石股民或仍可索赔
2023-07-06 18:05:29 来源: 杨森律师团队

2023年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对东北证券及相关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证监会对东北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886,792.45元,并处以5,660,377.35元罚款。

处罚事由是在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作为保荐及持续督导券商,未勤勉尽责。


(相关资料图)

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对象天证远洋基金作出承诺,所有认购资金均来自合法自有资金。然而事实上,天证远洋基金中有17亿元的资金来源于信托公司,并且该信托由关联方豫金刚石关联方河南华晶和郭某希、郑某芝夫妇以及部分其他认购对象担保增信的。东北证券未审慎审查。

此外,在发行之后的持续督导期间,东北证券亦未勤勉尽责。部分资金通过置换形式、投入项目公司后,被实际控制人郭某希实际占用。

2018年3月19日,豫金刚石将募投项目建设资金2,600万元从募集专户转至基本账户,随后将1,600万元转入与募投项目建设无关的公司账户。东北证券未对募投项目建设资金划转至基本账户事项予以关注并提出异议。

在东北证券被处罚之前,豫金刚石已被中国证监会处罚。

2022年11月7日,豫金刚石公告披露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证监会查明,豫金刚石2016年至2019年财务信息披露严重不实,对豫金刚石处罚500万元。

豫金刚石于2022年6月27日被摘牌,目前已退市。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

关于索赔条件,广州杨森律师团队认为,暂定索赔条件为:在2017年4月27日~2020年4月7日期间买入豫金刚石股票(300064),并且在2020年4月8日(含)卖出或者继续持有该公司股票而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包括机构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根据新法律规定,针对豫金刚石索赔的时效已于2023年4月期满,但这不影响针对东北证券提出赔偿。

具体的流程如下:

【第1步】到营业部打印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第2步】扫描或者邮寄给律师团队

【第3步】律师团队分析之后与你取得联系签订代理手续

【第4步】律师接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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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要的材料:

1、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对账单(打印时间段:该股第1次买入~打印当日)

2、证券营业部打印盖章版的账户查询确认单

3、身份……证复印件

4、联系方式确认书

5、收款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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