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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热点:四川生育管理引热议,幸亏生在新时代,古代未婚先孕下场多数很惨
2023-02-08 18:43:55 来源: 腾讯网

日前,四川省卫健委发布了《生育登记服务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取消生育登记结婚限制,也就是不用结婚也能进行生育登记,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人们觉得这是在鼓励非婚生育,未婚先孕将会更普遍,更加冲击已有的婚姻家庭观念。其实,我们无需过于惊讶,即便是在讲究“三纲五常”的古代中国,也不乏非婚生育、未婚先孕的现象,一些著名的历史人物都是非婚生子。那么古代女性一旦未婚先孕,下场是什么呢?


(资料图)

一、安然无恙

说到古代中国,常常就会想到“男女授受不亲”,女性要“从一而终”,极端情况下还要守“望门寡”。这主要是因为古人重视礼法,讲究婚姻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事关家族、社会的大事,“昏礼者,将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而下以继后世也”。所以一般来说女性未婚先孕的确不光彩,处理不好的话整个家族都要跟着蒙羞。不过,在有些朝代,女性未婚先孕并不是什么大事,社会对待她们也很宽容,有的照样能嫁入豪门。

众所周知,卫青、霍去病是西汉有名的大将军,都凭借攻打匈奴立下了赫赫战功,而有意思的是,这甥舅两个都是非婚生子。

《汉武大帝》中的霍去病

卫青母亲卫媪是平阳侯家的女仆,她与在府中当差的小吏郑季私通,之后生下了卫青。卫媪、郑季各自都有家庭,私生子卫青的出生对二人没有任何影响。郑季没有丢官,卫媪继续在平阳侯府做仆人。后来郑季离开平阳侯府,卫青还跟着他回家,在郑家生活了好几年。卫青长大后回到了侯府,做了平阳公主的骑奴。他在侯府很受重视,还结交了一堆铁哥们。

卫媪虽然儿女成群,但不守妇道,二女儿卫少儿继承了她的不安分基因,也与一个来平阳府当差的小吏霍仲孺偷情,生下了日后彪炳史册的千古名将霍去病。卫少儿比母亲更大胆更出格,她是典型的少女未婚先孕。更绝的是,霍仲孺当时是单身,但在儿子出生后,两人没有按照套路“奉子成婚”,而是一拍两散,各过各的。霍去病跟着母亲卫少儿,霍仲孺则离开侯府跑回老家,另外找人结婚,一口气生了好几个孩子,其中便有能废立皇帝的权臣霍光。

《卫子夫》中的卫少儿

卫少儿没有因为情人离开就消沉,还是与人私通,一来二去就和陈掌看对眼了。这个陈掌不是平民百姓,而是开国元勋陈平的曾孙(陈平真要泉下有知,看见后代这么荒唐,估计也能气活了)。卫少儿的妹妹卫子夫入宫,很受汉武帝宠爱。汉武帝听说了卫少儿的风流韵事,不仅亲自召见陈掌,给他升官,还赐二人成婚。卫少儿本是平阳侯府的一介女奴,靠偷情成功上位,过上了衣食无忧的生活,还有了皇帝赐婚的荣耀,堪称偷情界的天花板了。

二、死到临头

卫少儿未婚先孕完全没有妨碍自己,还成功嫁入了豪门,这当中既有妹妹卫子夫作为皇后的功劳,更少不了汉代宽松的社会风气的加持。汉代之后,尤其是明清时期,礼教森严,极为重视女子贞节。在一些观念保守的家庭,女孩儿一旦未婚先孕,便是死到临头。清人陆以湉在《冷庐医话》中就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

河南祥符县有一位胡姓医生,医术精良,经常有权贵请他看病。有一次,都督女儿感染风寒,他受邀前往诊脉。其实,都督女儿早已与人私通并且怀孕,只是隐瞒的好,家中无人知晓。胡医生不知轻重,直言相告。都督大怒,当着胡医生的面,把女儿从床上拖出来,拿刀划开腹部,才相信女儿确实怀孕了。如此残忍的情形直接把胡医生吓晕了,过了好久才苏醒,回家后一病不起,数月后去世。

除了被父母亲手杀死外,有些女孩迫于舆论压力也只能自尽。比如清人纪昀《阅微草堂笔记》记载,有个未婚先孕的女孩无法买到堕胎药,只能把孩子生下来。孩子出生没多久就被掐死,而她也被逼自缢。

虎毒尚且不食子,但在古代社会中,有些父母却残忍地对待亲生女儿,说到底就是因为未婚先孕是很不耻、令家族蒙羞的行为。电视剧《大宅门》中的白家和詹王府交恶,原因之一也是白家二爷替王府格格诊脉时,没有顾及她尚未出阁的现实,就当众宣布她已怀孕,令王爷颜面尽失。

未婚先孕的詹王府大格格

三、尚有生机

女孩未婚先孕,要是对方愿意负责,奉子成婚就是最好的办法,即便过门后会遭婆家人白眼,毕竟当时的人都会指责女孩行为不检点。

这种现象在近现代社会依然存在。

小说《金粉世家》中的冷清秋和金燕西结婚非常仓促,原因就是冷清秋未婚先孕。金燕西的三嫂玉芬知晓此事后,经常讥讽冷清秋,这也成了冷、金二人后来婚变的导火索之一。中国近代著名的女作家萧红少年时和未婚夫未婚先孕,在家乡呼兰城引起了不小的轰动,惹得整个家族遭人非议。但如果对方不愿意,而且又找不到其他人和自己成亲,那女孩可就要遭罪了。

《金粉世家》中的冷清秋

四、无奈堕胎

为了防止家丑外扬,堕胎就成了必然选择。古代堕胎方法很多,主要有外力堕胎、药物堕胎和针灸推拿堕胎三种。外力堕胎就是重击孕妇腹部,针灸堕胎自宋代后就一直有人使用,推拿堕胎在清代江南民间也比较普遍。相较而言,吃堕胎药更加普遍。中国古代医书中有很多堕胎药和药方,比如北宋《经史证类大观本草》列出了55种堕胎药物,《太平惠民和剂局方》列出了60多种堕胎药物,明代李时珍对当时的堕胎药进行筛选,在《本草纲目》中列出了34种更有针对性的堕胎药物。但堕胎药并非有钱就能买到,有些医生很死板,不肯卖药,那些未婚先孕的女孩没法堕胎,就只能把孩子生下来。

但对未婚先孕的女孩来说,即便吃了堕胎药也不意味着就能高枕无忧,有的医生控制不好剂量,药效太猛,也能致人死亡。清代小说《八洞天》就记载了一个因此丧命者,“不想药味太猛厉了,胎却堕不成,倒送了性命”。有些虽然堕胎成功,却苦不堪言。宋人李昌龄《乐善录》记载,有人服药后,“血遂洞下,扶枕者六七年”,真是生不如死了。有的女孩堕胎后,疏于保养,身体亏损严重,即便再嫁人也是终生不孕。

有些父母在女儿堕胎后,为了避免闲话,还会尽快张罗一门婚事,把女儿嫁出去,至于男方条件如何、女儿过的好坏都已不在考虑之列。可能也会人选择把孩子偷偷生下来,但对缺乏经济能力、自己还要靠人养活的女孩来说,这种情况终究是少数。

文史君说

对中国古代未婚先孕的女性来说,类似卫少儿那种不受什么影响,还能拥有正常婚姻生活的人简直是凤毛麟角。在大多数情况下,由于社会地位低,未婚先孕的女孩都要面临各种各样的责难,在社会风气保守、礼教严苛的时代,女孩未婚先孕就意味着不守妇道,结局更惨,即便不死也得扒层皮,余生都要在舆论的高压之下痛苦地生活着。

参考文献

《史记》、《汉书》等。

李伯重:《多视角看江南经济史(1250—1850)》,三联书店2003年版。

(作者:浩然文史·微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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