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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即时看!盘点中国古代基层管理制度,看看古人是如何进行基层管理的
2022-12-03 08:25:58 来源: 腾讯网

中国古代社会是一个农耕文明的社会,但在州县以下广大的基层,公权力往往并不是直接接触民众的,二者之间还要隔着一个民间社会权威体系。这个权威体系有着相对独立的价值取向和一定意义上的地方自治,历朝历代只能利用这一基层社会内生权力结构来进行专制。这使得古代基层社会治理形成了一个独特的空间,乡土权威凭借“约定俗成”,来管理基层事务,维护社会秩序。而在历朝历代这一特色管理,都有着不同的形式。

一.周朝的国野乡遂和比闾邻里制


(资料图片)

1.国野乡遂制

在西周时期,周王城和诸侯国国都的四郊以内叫,四郊之外叫,国内居住的人叫国人。国人的大多数是与贵族有血缘关系的人,他们有议政的权利,当国家遭到大的变故时,王或诸侯要征询他们的意见,而他们之中的优秀者,会得到推荐,进入管理层。另外,日常有义务参加国家组织的田猎、力役,遇有战争,则要参军。野外居住的人叫野人,属于庶人,一般包括庶民和被征服的地区的人,战争时期只在军中从事杂务,没有参政议政的权利,需要纳税。

国设六乡,同时设六个乡大夫,乡大夫其秩爵为卿管辖一万二千五百家。野设六遂,同时设六个遂大夫,六遂中的各级管理官吏的爵次都较六乡低一级。

2.比闾邻里制

乡的基层组织是比闾,《周礼.地官.大司徒》中规定,五家为一比,五比为一闾,四闾为一族,五族为一党,五党为一州,五州为一乡。规定各级居民组织都有主管官吏,比有比长,闾有闾胥,族有族师,党有党正,州有州长,乡有乡大夫。

遂的基层组织是邻里,《周礼·遂人》中记载,五家为一邻,五邻为一里,四里为一酇(zan),五酇为一鄙,五鄙为一县,五县为一遂。规定各级居民组织也设有主管官吏,邻有邻长,里有里宰,酇有酇长,鄙有鄙师,县有县正,遂有遂大夫。

二.秦汉(乡里)什伍制

战国时期,县已经成为普遍的地方行政单位,县以下有乡里什伍基层组织,即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千家有乡,县以下设乡、里和亭。乡和里是行政机构,亭为治安组织,乡设三老、啬夫和游徼。三老掌教化,啬夫掌诉讼和税收,游徼掌治安,乡以下为里,是秦国最基层的行政单位。里设里正或里典,由强有力者担任,其职能除与乡政权职能大体相同外,还有组织生产的任务。此外,还有司治安、禁盗贼的专门机构,叫做亭,亭有长,秦规定,两亭之间相隔十里,设亭长,亭遍布于城乡各要地。(乡里是基层行政单位,什伍是基层监督单位)

秦朝实行什伍连坐法,就是一家犯罪,其他家应该告发,否则五十家共同受罚。另外不准擅自迁移,把人固定在某个地方,方便管理和生产,如果要离开或者住店都需要有官方发放的证明。

汉朝时期什伍仍然要求相互监督,不检举有惩罚,只是处罚力度比秦弱一些,但是对于迁徙还是管控很严格,如果想搬家,首先必须到当地官府申报,由当地官府出具证明后才能搬迁,不然就成了私自脱籍的流民,而流民比奴隶地位还低,杀了只需要赔钱就可以。

三.北魏的三长制

当时北方很多汉族选择留在当地,为了抵抗少数民族政权,他们相互抱团,形成一个个堡垒,而北魏政权也没有办法扫平所有堡垒,于是就承认了各个堡垒的合法权利,堡垒的主人叫宗主,有督护百姓的权利。好处是地方局势能够维持稳定,坏处是每一个堡垒控制了大量的人口,经常逃避赋税和徭役,使得国家的税收减少。为改变这一情况,北魏推出了“三长制”。

三长制就是即五家立一邻长,五邻立一里长,五里立一党长。其职责是检查户口,监督耕作,征收租调,征发徭役和兵役。而三长享有一定特权,如免除徭役、兵役等。

四.唐朝的乡里保邻制

乡里保邻就是四家为邻,设一邻长,五邻为保,设一保长,五保为里,设一里正,五里一乡,设一耆(qi)老。邻保是当时监督和辅助政令执行的基层单位,乡里则负责统筹户籍管理、征收赋税、摊派徭役、治安管理等事项。保邻制还具有互相监视及维持治安之作用,唐律规定,如有强盗杀人事件发生,同伍之人有告发之责,否则杖六十。诸邻里有强盗及杀人事件,必须互相救助,否则亦受处罚。

五.宋清时期保甲法

宋朝保甲法是各地农村住户,不论主户或客户,每十家(后改为五家)组成一保,五保为一大保,十大保为一都保。

清朝前期延续了明朝的里甲制度,但是随着统治逐渐稳定后,到了乾隆时期开始主推保甲制,以加强对汉人的控制,后来保甲制推广到旗人,蒙古族等其他民族。保甲制以十户为牌,设牌头,十牌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

保甲法实行连坐制度,一方面通过联保连坐法将全国变成大囚笼,联保就是各户之间联合作保,共具保结,互相担保不做通共之事,就是1家有“罪”,9家举发,若不举发,10家连带坐罪,这是和秦汉什伍连坐,唐的邻保类似。另外保甲制还寓兵于民,一方面要求凡家有两丁以上的,出一人为保丁,农闲时集合保丁,进行军训,夜间轮差巡查,维持治安,一方面为国家节省了大量军费,另一方面又可以建立严密的治安网。

六.明朝里甲制

里甲制是以10户为一甲,其中一户为甲首,110户为一里,丁粮最多的10户为里长。在这其中,还有一个规定,对于无力承担差役的鳏寡孤独人户,则带管于110户之外,这些人就被称为畸零户。10名里长以10年为一个周期轮流应役,先后顺序根据丁粮的多少进行排序,每年由1名里长率领10名甲首应当差役。根据规定,里长的职责是:“轮年应役,催办钱粮,勾摄公事”。另外每一里都有“里老”,里老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德高望重”。里老的职责有两个,一个是“导民善”,也就是教育百姓向善,一个是“平争讼”,就是排解人们的各种诉讼纠纷,主要是解决里内小矛盾,解决不了的就到县衙解决。10户为一甲,甲首也称甲长,主要处理甲内有关的事务,包括督促服役、调查户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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