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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消防安全日|自古以来消防那些事儿
2022-11-09 06:31:58 来源: 腾讯网

中国消防安全日为11月9日


(资料图)

“消防”即是消除隐患,预防灾患。

1992年,公安部发出通知,将每年的11月9日定为“119消防宣传日”,在电话号码中,"119"是火灾报警电话,与11月9日中这3个阿拉伯数字通形同序,易为人们接受,于是从1992年起把这一天定为全国消防日。

"119消防宣传日"是指: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推动消防工作社会化的进程。

记载火政官的《周礼》书影

中国古代就有消防兵。政府中掌管火事的部门早已有之,早在黄帝时就设了专门管理用火安全的官员,据《史记·五帝本纪》记载,黄帝在安排国计民生时,就明确提出要有节制地使用火,以防范火灾,为此,黄帝还设置了专门管理用火安全的官员,称为“火政”。

到周朝时称司煊、司耀。宋代称防隅、潜火军;元代、明代称救火兵丁;清代初年称防范火班;清代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消防”一词从日本舶来,才有消防队之称。

《甲骨文合集》刊载的第583版、第584版两条涂朱的甲骨卜辞,记录了商代武丁时期,奴隶夜间放火焚烧奴隶主的三座粮仓。这是有文字以来最早的火灾记录。

据《周礼》记载,周朝设有管理火政的官员:司烜、司爟、宫正。司烜的职责是:“仲春以木铎修火禁于国中”。“仲春”即春季第二个月,火星出现,司烜要在城中用木槌敲大铃,以提醒人们注意防火。这便是更夫喊火烛的由来,犹如今日农村传达通知时敲铜锣一般。

司爟负责对在国都中或城郊野外造成火灾者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处罚。在古代,人们多采用禁火吃冷食的办法来消防。每年到干燥的仲春,司爟敲打木铎传达命令,禁止生火。可这时正是春耕开始的时候,老百姓必须吃饭,因而在禁火期开始之前就得准备好干粮。

汉代火政官有:别火、夜士。别火官主要负责宫廷内治火、改火;夜士是汉代掌管皇宫外夜事的差使。主要负责巡夜、管控灯火等事宜,禁止百姓夜间随便在街市动火。

据《汉书》记载,西汉长安“每街一亭”,设有16个街亭;东汉洛阳城内二十四街,共有24个街亭。这又称都亭,相当于现在的警察局,内设有建鼓,为“召集号令”之所,又有亭舍,其建筑比较牢固,有很多房间和大广场,可以驻扎军警,大的可以驻扎几千人。都亭一般是城市内的交通枢纽,由城内出发,或由外到达城内,都是以都亭为起点或终点。

唐代京师长安,没有亭,却建有治安消防组织“武候铺”,分布在各个城市和坊里。这种“武候铺”,大城门100人,大坊30人;小城门20人,小坊5人。受左右金吾下属的左右翊府领导。在全城形成一个治安消防网络系统。

唐代开始用皮袋、溅筒灭火。《通典》载:“敌若纵火焚楼堞,以粗竹长一丈,锼去节,以生薄皮合缝为袋,贮水三四石,将筒置于袋内,急缚如溅筒”,“令壮士三五人撮水口,急蹙之救火”。随着时代的变迁,灭火器具不断创新。

宋代火政官有:厢使、防隅官。

公元1023年,宋仁宗赵桢登位后,即制定了严密的防火措施,降旨在京厢军中,挑选精干军士,组成队伍,建制为专事消防机构———军巡铺。军巡铺作为我国专职的消防部队,其创建之早,组织之严密,器械之众多,制度之完善,恐怕在世界消防史上也是史无前例的。

据《东京梦华录》记载:汴京城中,“每坊巷三百步许,有军巡铺房一所,铺兵五人。”这些军士都经过严格训练,技精、艺高、胆大、责任心强,他们的主要任务是“夜间巡警”,督促居民按时熄灯,消除火灾隐患。为及时发现火警,军巡铺还在“高处砖砌望火楼,楼上有人卓望;铺兵轮流更替,昼夜值班,风雨寒暑不避”。

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在扑救中,各支部队配合密切,有的警戒弹压,维持秩序;有的救护,安置受伤居民;有的抢救财产;有的运水灭火,纹丝不乱。故而“每遇火发扑救,须臾便灭”、“不劳百姓”。

军巡铺的职责,既在灭火,又在防火。当时“京都禁火甚严”,时至夜半,不论官宦、百姓均须定时熄灯,不得违逆。夜间巡逻兵士走街串巷,检查监督火禁的执行情况。

当时,身为枢密使的狄青夜中奠祭,因疏忽未向军巡铺报告,被望火楼上的军士发现,急忙通知铺兵出动,结果闹了一场虚惊,狄青也为此深感不安。

元代的正史中未见有“军巡铺”的记载,但在《马可·波罗游记》中却有与军巡铺完全相同的“遮荫哨所”。

明代皇宫消防工作由禁卫军兼管,朝廷有五城兵马指挥司负责京城火盗事宜,京城设有“红铺”112处,每铺有火丁官军10人。明代地方基层政权设有总甲负责火盗,据《宛署杂记》记载,当时,北京宛平县城内设有坊、铺等居民组织,每铺设铺头、火夫三五人,统由总甲负责管理。他们轮流值夜,击柝振铃,提醒人们注意火盗。

明朝一些城市还组建了专业的消防部队——火兵。它主要是为了防御敌军火攻引起的火灾和防范其他火患。

明代民居的白壁青瓦马头墙具有防火和防风双重作用;寺庙、祠堂等建筑屋脊上怪兽嘴里吐出的曲折铁舌头,实际上是避雷针;库房、厨房、作坊的墙上贴有“小心火烛”的宣传标语,告诫人们注意消防,但“火”字一般是倒着写的:人们看到倒写的“火”字,就会引起好奇,甚至引发议论和重视。

清代时出现了引水灭火的装置——水龙。“水龙”由一个椭圆形大木桶、两个紫铜活塞缸以及一根横木杆组成,使用时用木杆带动活塞,利用压强差将水喷出。

每个水龙一般会配有十担水桶跟随,单次运水量有了质的飞跃,终于可以大规模灭火了。

清朝康熙年间,开始有防范火班,又称“机桶处”。机桶将水龙进行了改进,在桶身上装上了四个轮子,就成为了更方便移动的“消防车”。

中国现代的消防队制度始建于晚清,1868年,香港成立了中国地区最早的现代消防队,成员是当时英国驻香港总督召集的志愿者。内地第一支消防队,是在八国联军攻占天津后才出现的。

八国联军在天津划分了各国租界,为防租界内火灾,意大利侵略军招募华人组织官办救火会,随后英租界也组织了天津志愿消防队。1902年,清朝政府在天津成立南段巡警总局后,救火会便交由我国监管,改称南段巡警总局消防队。这便是我国第一支消防警察队。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清朝中央政府成立巡警部,下设有消防处。

随后南京、广州、长沙等地相继建立消防队。这些消防队初建时均由当地警察厅、局直接管辖。

1913年北洋政府发布《京师警察官厅组织令》,把清代的京师内外城巡警总厅合并为京师警厅,下设消防处等。

同时还改组地方消防管理组织,先后裁撤了巡警道。在各省会及商埠地方设省会地方警察厅和商埠地方警察厅,掌管辖内的警察、消防、卫生等行政,下设消防警察队等专业队。

蒸汽救火车

从以上历史记载可以看出,中国消防历史悠久,古代对于消防安全的重视,我们的祖先在长期实践中,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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