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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赵姬让嬴政如此难堪,为何不杀她?出土的西汉竹简道出真相
2022-08-27 05:32:52 来源: 腾讯网

赵姬是一代圣君秦始皇的生母,也是历史上有名的风流女人,即便贵为太后,依然本色不改,先后和吕不韦、嫪毐等人传出绯闻,更让嬴政不能接受的是,她竟然还和奸夫生下孩子,而嫪毐试图推翻嬴政,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秦国国君,这还引发了一场政治灾祸。

后来嫪毐之乱被平,他本人也被车裂夷族,但是秦始皇对自己的生母却只是断绝关系囚居雍城,那么秦始皇为什么不杀赵姬?真的只是因为亲情和孝道吗?


(资料图)

图片:秦始皇与母亲赵姬断绝关系剧照

一、最新的考古发现

不可否认,嬴政小时候在赵国为质,受尽了凌辱,如果不是这个母亲一直守护在身边,很难说会有后来的千古一帝,所以他本人从感情上,也很难对母亲下手。

但很多朋友不知道的是,秦始皇之所以不对赵姬下杀手,很有可能源于当时的法律,在80年代张家山的考古发掘工作中,出土了大量秦汉史料,里面的《奏谳书》或可解开谜题。

1983年,湖北江陵的张家山地区发现了一大批西汉初期的古墓,考古工作者从中出土了包括《奏谳书》、《脉书》、《算数书》、《盖庐》、《引书》等在内的多达8种古代文献。

经过考证,这些都是我国考古史上罕见的秦汉时代文书,内容涉及到法律、民事、军事、历法、医药等诸多领域,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这其中的《奏谳书》就是一部和法律有关的案件汇编文书,能够整理出来的案件有22个,这都是发生在秦汉时代的真实案例。

其中一篇就很有意思了,叫做“杜滹女子和奸案”,这个案件的主角和赵姬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大家完全可以,了解秦时法律法规的独特性。

图片:查找文献资料截图

二、秦时的“和奸案”

1、东窗事发难判案

根据古籍记载,案件的大体意思是:有一个拥有秦国最低爵位的男子丁,突然病死,但是还没有下葬,自己的老婆甲就在夜里和男子丙在棺材后面的屋子里通奸了。

第二天,男子丁的母亲发现了儿媳的异样,于是报官,官府将女子甲捉拿归案,但是如何去给女人定罪,成了一个大难题。

我们如果用后世历代王朝的法律法规去审判,那么女子肯定是必死无疑,说不定还得来个凌迟这样的极刑,但秦和汉初可不一样,当时儒家没有罢黜百家,中原社会还是“重法”的,那么对于女子的审判,就必须依据当时的现行法律。

图片:女子被抓进大牢剧照

问题出在女子和情夫太过着急,死掉的丈夫还没有下葬就通奸,这种情况法律条文里也没有写啊,这可咋办?当时的县官认为女子必然有罪,但是具体量刑拿捏不准,于是上报给了朝廷的“最高法院”——廷尉。

这件事引起了高层的关注,廷尉、廷史等多人联合会审讨论,最终大家一致认为女子有罪,什么罪呢?原文比较生涩难懂,给大家大体翻译一下:这个妻子甲不尊重自己的丈夫,在丈夫去世后不仅不悲伤还和情夫偷情,触犯了不孝罪和敖悍罪。

这个“敖悍罪”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怠慢和不尊重丈夫,但考虑到没有捉奸在床,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因此判处舂刑。这个“舂刑”不属于皮肉之刑,大意相当于现在的“劳动改造”。

图片:执行舂刑剧照

2、证据不足法律难行

女子甲的两条罪名里,“不孝罪”没有直接可以援引的法律条文,而是根据律法中“父母死,未葬,奸丧旁者,当不孝”这条推演出来的。在当时这个不孝罪是要判死刑的,但这个女子甲的情况不一样,为啥呢?

根据律法中的另一条来看,丈夫死了之后,第一继承人是他的儿子,如果没儿子,就是男人的父母,之后是男人的妻子,最后是男人的女儿。

反过来推,妻子属于第三顺位的继承人,因此不能强求她一定要百分百的尊重丈夫,所以女子甲有罪,但不孝罪要减去一等定罪。有意思的是,由于女子甲的丈夫丁有“公士”这个爵位,还保证了她的脸上不会被刺字,也就是不施以“黥刑”。

敖悍罪的由来相对上者就比较明确了,就是不够尊重丈夫,“敖悍”的判罚有两种,一个是针对男子的,让他们去盐场里干活或者去修建城池,一个是针对女子的,去舂米。

需要说的一点,秦汉时代判定“和奸罪”是有前提的,必须要捉奸在床,而且要经过核实,双方全部确定无误后才能判,所以这个前提的缺失,就不能重判女子甲。

图片:被罚舂米剧照

三、案件再次转折

这个案子本来可以告一段落了,但一日一位叫做申的廷史官办案归来,发现了这个案子后,立刻上报廷尉,认为判罚不妥,与法不合。

他当时举出了几个例子:其一,父亲在的时候,儿子多日不给他饭吃,把父亲给饿死了;还有一个儿子,在父亲死后多日不上坟,该怎么判?廷尉认为是第一个该杀,后一个无罪。

其二,父亲在的时候儿子不听话,和父亲去世后儿子不听话,怎么判?廷尉认为不听去世父亲的教导,是无罪;其三,丈夫还在,妻子独住再嫁,和丈夫去世,妻子改嫁应该如何判?廷尉认为前者黥为城旦舂,后者无罪。

其四,欺骗自己的丈夫,和欺骗死去的丈夫哪个罪重?廷尉认为后者应无罪;最后一个,拥有官员身份的丈夫正常上班,妻子白天在家和人通奸,但官府没有捉奸在从,怎么判?廷尉认为证据不足,应无罪。

图片:女子与人通奸剧照

说了这么多,这个廷史到底啥意思?说白了,他认为女子甲的丈夫已经死了,是欺骗了死去的丈夫,而丈夫活着的时候并没有这样做。

更重要的是,自始至终都没有捉奸在床,因此判其舂刑也太重,应该无罪。怎么样,看到这里,大家是不是就明白秦汉法律的“与众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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