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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热讯:浅析明朝的军功制,从荣耀到荒唐最后又沦为生意
2022-07-20 08:31:39 来源: 腾讯网

聊到明朝的军功制度,不少朋友想到的是“军功首级制”,也就是按人头领赏、领功,无人头则无军功的“首功制”。实际上明朝一开始偏重的并不是首功,而是依据将士们战场表现核定功劳的“战功制度”。

凡建立奇功、头功者,其亲管头目,即为报知。妄报者,治以重罪。行营及下营之时,擒获奸细者,升赏,准头功......余俱次功。

《大明会典》


(资料图)

明朝的战功又被分为了奇功、头功、次功三种。

奇功特别难,它要求立功者做出决定战斗胜负的表现,例如斩将夺旗、围城首登、力破敌阵等等。

至正十五年,在至关重要的采石矶一战中,因为元军的严防死守,明军水师一时无法突破防线上岸。见战况陷入胶合,常遇春弃舟孤身上岸杀入敌阵。因为武艺高,加上气运佳(没中冷箭),常先锋凭一己之力将元军的防线撕开一个缺口,明军趁势一拥而上元军溃败。

常遇春也凭此奇功,奠定了自己在明军中的地位,从此也平步青云成为明军大元帅。可以看出奇功不光要有搏命的勇气,还需要非同一般的实力和运气。

正是因为奇功太难获取,为了不寒将士们的心并鼓舞他们奋勇杀敌,成祖在奇功之下设立了以“当先”为主要考核标准的头功。

“当先”指的是战斗中悍不畏死,敢于冲锋陷阵的人。在成祖看来,只要在战斗中不怕死、敢打敢拼就是值得嘉奖的有功之人。正是这种观念,成祖也考虑到那些没机会“当先”的人,给他们设立了次功。只要在战斗中服从号令不犯错,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从公平上来说,战功的三级设置很合理。但是想法美好,现实却很残酷,战功的记功存在严重的漏洞。谁能如实记录将士们的表现呢?又怎么样才能让人如实地记录将士们的表现呢?

无法监督,自然就会滋生黑暗和腐败。

例如争先冲锋,将领是不是真冲锋了还不就是负责报功的主官(宣宗之后主要由监军太监负责)一句话的事情。而且这还没完,谁谁虽然没有参与冲锋,但是他在后提供支援应当记功;谁谁摇旗呐喊鼓舞士气也应记功;谁谁虽然没有亲临一线,但是筹谋献策功不可没......

后领兵官所奏有至三四百名者,不在斩馘之列,别立名目,曰运送神枪,曰赍执旗牌,曰冲锋破敌,曰三次当先,曰军前效劳。冒滥之弊,至斯极已。

《明史·卷九十二》

很快滥报、冒报军功就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地步,不要说有没有实际立功,连有没有参与战斗都不再重要。官员们肆意地为自己的亲属、从人上报军功,以往以命相搏都难以获取的军功沦为了“大白菜”。

成化年间,明军与蒙古在柴沟堡发生一场遭遇战。战后报功,从宣府总兵、督军太监到柴沟堡的明军将领共55人被记功并官升一级,九百多名士卒获得银钱赏赐。此战明军一共斩首九级。

弘治十八年,蒙古袭扰大同地区,朝廷费银数十万并历时数月,才将蒙古人“逐出”并斩首九级。但是战后报功却是“以冲锋破敌论者四百一十八人,以三次当先论者八百三十一人,以被伤论者二百七十六人......

最离谱的是弘治十四年,朱晖(保国公朱永的儿子)带着部队在延绥地区驱赶入寇的蒙古部落。一共斩了十二颗首级,而上报的有功将士竟然有一万两千多人。

正是因为滥报、冒报军功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朝廷也只得转回之前并不怎么看重的“首功”。首功简单明了、作弊难度高(起码得有首级),朝廷之前为什么不看重呢?因为它的问题也非常明显。

首先,首功非常地不公平。

军队参加的战争、战斗不是地痞无赖的群架斗殴,是非常强调组织性和相互配合、协作的团体互博。敌人明明是全队士兵通力配合,一起流血流汗消灭的,为什么论功劳的时候就成了有首级的人独享呢?

这种记功方式很容易就会让将士们将注意力从打仗转移到获取首级上,所谓“仗打得好不如首级抢得好”。于是战场上各种故意不出力,一旦出现人仰马翻立马一拥而上抢人头,甚至不惜自相残杀。

更严重的是这会导致己方阵型混乱、队伍失去组织性。而军队一旦阵型混乱,基本就只有溃败这一个结局了。蒙古人、倭寇就常常利用明军的这个弱点,用死尸或几个落单士兵诱使明军主动乱阵后,反杀大败明军。

合战先以数倭蹈阵,胜则群拥以进,不胜,必俟我兵争取首级而乘之,故常胜。

《倭情考略》

每每致贼以数人为饵,诱你上前都去争功,他却大众一拥杀来,一个首级又不得,不知倒被他杀了多少,乘众少,却将营盘冲破,全军没了。

《练兵实纪》

其次,首功会诱发一种极端的恶行“杀良冒功”。

因为首功只看重结果(有没有首级),并不怎么关心过程(朝廷也没能力去监督过程)。首级怎么来的、从哪里来的难以被监管。那么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摆在了明军将士们面前,敌军和平民谁的脑袋更容易取?答案是非常残酷的。

《平番得胜图卷》就如实地记录了明军屠杀平民割取人头的画面

明朝九边一带的乞丐、流民相对于内地要少很多,不是九边富庶,而是他们中的很多都莫名其妙地成了军功人头。当时很多被蒙古人掳到塞外的汉人,就算是蒙古人不看管,他们也大多不敢跑回去,因为到边关的时候他们很有可能被驻守的明军变成军功人头。

天顺二年巡抚两广,时两广盗贼蜂起,所至破城杀将,诸将怯不敢战,杀平民冒功,民相率从贼。

《明史·叶盛传》

正德六年,江西盗起。金以所属郡兵不足用,奏调广西狼士兵,累破剧贼。然所用目兵贪残嗜杀,剽掠甚于贼,有巨族数百口阖门罹害者。所获妇女率指为贼属,载数千艘去。民间谣曰:“土贼犹可,土兵杀我。”金亦知民患之,方倚其力,不为禁。

《明史·陈金传》

嘉靖年间,俺答汗数次派出使者前往明朝申请称臣开贡,大同巡抚龙大有却将蒙古使者骗入城中杀掉并将他们的首级送到京师为自己请功。蒙古人除了认为明朝想往死里打,还能怎么理解明朝方面的行为?可以说“俺答封贡”被人为地拖延了二十多年。

注:明朝九边地区还有两种杀良冒功的方法。一种是以开放互市为由,把蒙古牧民忽悠过来杀了报功;一种是主动去偷袭弱小本分的蒙古小部落(大的打不赢)然后报军功。

朝廷其实很清楚“杀良冒功”对皇朝的危害,但是朝廷根本就没办法制止。虽然设置了严格的首级核验制度,但是受限于技术能力最多也就只能鉴别出妇幼。而且在军功的诱惑下,明军将士们有的是动力和精力去和朝廷“斗智斗勇”。

另外不合理的首功制也让军功失去了它原本的意义。设置军功的本意是鼓励军队的将士们消灭更多的敌人、取得更大的军事胜利。但是首功制让军队意识到他们完全可以回避敌人保存自己,然后通过杀良冒功来获取军功。

例如嘉靖朝大同总兵仇鸾不断地上报着军功首级,但是最后俺答汗却带着兵马把京师给包围了。

正是首功的种种弊端,让朝廷的有识之士和部分明军将领开始自发地改革首功。将首功改为了“首功加军功”。将领们向朝廷请功还是以首功为主,不过基本都严格禁止麾下将士私割首级,敢犯的大概率会在战场上被直接处死。

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战场纪律,提高军队的组织性。那么军功怎么算呢?他们又回到了“战功制”,以小队为单位根据各队的实际战斗表现分发人头。表现不佳不发首级甚至惩处,表现优异多发首级,然后小队吃大锅饭平分首级。

这样不仅让英勇、实干的人获得奖励,也减少了内部的分歧。进一步加强了队伍的团结和组织性,实际也增强了整体的战斗力。只不过这种变革只在各将领自己的部队内部起效果。

因为将领为自己的部队向朝廷报功请赏的时候还是靠首级数量,没有首级即便是部队在战场上奋勇杀敌、死伤惨重也依然无功。这导致明军多支部队汇合作战时,将领们大多想带着自己的部队在一边观望,赢了抢首级,输了赶快逃跑保存实力。

这也是明朝中晚期,明军小股部队作战还能跟敌人打个有来有回,过万的大军对阵往往一败涂地的一个重要原因。

另外这也导致“杀良冒功”这种恶行无法被禁绝,因为在很多将领眼里它是军功的重要来源。“匪如梳、兵如篦”这是无数平民用命换出来的,现在还为军队腰别脑袋四处征战的“霸气英姿”而迷醉么?

这种变革在加强明军战斗力的同时,也助长了一种荒诞的现象 --买卖军功

吃大锅饭后,很多士兵得到的首级是几分之一个或者十几分之一个首级,不好兑换。而且朝廷会因财政拮据而克扣或者拖延赏银的发放,有首级也不见得能换来赏银。一些明军军官就借这个机会自己出钱来买别人手头的首级,因为他们不需要赏银,他们想用军功去换取官职,再通过官职去牟利。

而军队的屯田制度,某种程度上让这种买卖成了无本买卖。因为官职提升后可以让将领们掌控更多的军士。这样既可以更大范围地克扣军饷获利,也可以更多地圈占田地获利。

这种买卖和“杀良冒功”一结合就成了很多将领趋之若鹜的生意。他们在战场上畏敌不前、甚至主动逃跑以保存自己的实力,但常常可以升迁官职,因为军功人头花钱买就是了。这种现象的泛滥,也进一步地摧毁了明军整体的战斗力。

说到买卖不能不提武宗犯下的一个错误。

明朝前期朝廷对于军功封赏秉承的是“多封不如重赏”,也就是多发钱少封官。因为明朝的军职封赏多为世袭,虽然俸禄不高,但对于朝廷来说是长期支出,所以封官对于朝廷是不合算的。

武宗时期由于缺钱等原因,武宗把这个原则改成了“多赏不如重封”。看似朝廷减少了封赏支出,但是明朝的世袭军职数量也急剧膨胀到十万的规模(大量被册封为锦衣卫百户、千户),朝廷每年军费的坑就再也填不起来了。

关键词: 一拥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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