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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快看点丨昭宣时期轻徭薄赋注重吏治,并以宽平治狱故缔造昭宣中兴
2022-07-17 18:35:58 来源: 腾讯网

汉昭帝是在武帝末期,阶级矛盾和统治阶级内部矛盾均已加紧的情况下继位的:“承孝武奢侈余敝师旅之后,海内虚耗,户口减半”。面对着这种局面,昭、宣帝统治时期所实行的政策多是为缓和阶级矛盾“与民休息”的。统治阶级内部矛盾也是围绕这一政策展开的。

汉昭帝即位后的“轻徭薄赋”政策

汉昭帝时期西汉政府提倡农耕,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以发展生产。终昭帝一代,政府不断地提倡发展农业生产,并减免各种徭役赋税。始元六年(前81年)昭帝又一次“耕于上林”。直到驾崩前的元平元年(前74年)还下诏宣布“天下以农桑为本”,表示重视农业生产。


(资料图片)

除减免田租以外,昭帝时对其他各种赋税也不断宣布废除或减免。如对于口赋,曾多次减免。口赋乃是普通人民的沉重负担,因是按人口征税“民年七岁至十四出口赋钱”,不依土地和财产的多寡,所以口赋实为劳动人民主要负担。

其它杂税也不断减免,如元凤四年(前77年)下诏:“三年以前逋更赋未入者,皆勿收”。元凤二年(前79年),“郡国无敛今年马口钱”。所谓“马口钱”即有马者按牲畜头数出税,所谓“租及六畜”。汉武帝时规定的一些苛捐杂税,昭帝时亦宣布免除。对于发展农业生产当然是有利的。

除此之外,昭帝时期为减少“谷贱伤农”给农民带来的损失,曾宜布过可以用粟当赋上缴,不必换成钱,如元凤二年(前79年)“令三辅太常郡得以菽粟当赋”。元凤六年(前75年)又下诏:“今辅、太常谷减贱,其令以菽粟当合年赋”。这样做减少了农民所受的一层剥削,当然是有利于农民的。

一些不利于生产的徭役及禁令也被废除,如始元四年(前83年)下诏:“比岁不登,民匮于食,流庸未尽,往时令民共出马,其止勿出,诸给中都官者,且减之。”即减少或免除人民供给政府马匹的徭役负担,同时解除景帝时禁止马匹出关的规定。这一切,为发展农业生产提供了一定的便利条供。

刘弗陵

当然,这一切均不是根本的改革。这种“轻徭薄赋,与民休息”的政策使社会生产得到迅速发展。武帝末年的凋敝状况,到昭帝时就有了很大改变,“始元、元凤之间,匈奴和亲,百姓充实”。昭帝时,流民稍还,田野益辟,颇有蓄积”。这些记载,反映了社会生产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这不能不说与统治阶级的政策有相当大的关系。

影响深远的“盐铁会议”

昭帝始元六年(前81年),执政的霍光以昭帝名义发布诏书,命御史大夫桑弘羊、丞相田千秋召集贤良文学六十多人于朝廷,以问“民所疾苦教化之要”为议题,对政府现行政策举行次大规模讨论。这就是西汉历史上有名的“盐铁会议”

1、召开的原因

“盐铁会议”是为了解决统治集团内部在政治上严重的分歧和对立而召开的。但是,会议的结果不仅未能解决这个问题,而且激化了矛盾,只好采取流血斗争的形式结束这争论。

原来,汉武帝弥留之际所确定的四名辅政大臣,其政治主张并不完全一致,尤其是霍光同桑弘羊之间,对于武帝驾崩后应当执行何种政策存在着严重的分歧。霍光的主张在与民休息,轻徭薄赋。这种主张实际是继续执行汉武帝死前在轮台诏书中宣布的“当今务在禁苛暴,正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

但是,御史大夫桑弘羊则对汉武帝的轮台之诏无动于衷,尽管在这一诏令中武帝否定了桑弘羊等人关于加重口赋和屯田轮台的建议,并指出这是“扰劳天下”,“重困老弱孤独”的办法。然而并未使桑弘羊认识到应当改变汉武帝前期所推行的那种加重赋税、严刑峻法、兴师动众、好大喜好的政策。因此,在武帝驾崩后,霍光实行的“与民休息”政策首先必然遭到桑弘羊的反对。

霍光和桑弘羊在政见上的对立反映了统治阶级中间已经正式分成两个政派,而作为御史大大的桑弘羊在制定和执行西汉政府的重大策略和政策方面又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尽管霍光大权在握,推行“与民休息”的“轻徭薄赋”政策,但桑弘羊同上官桀等人勾结起来“皆数以邪枉干政”,与霍光唱反调。

这样,在昭帝即位后的几年中,统治阶级中两种不同的政见始终在进行着激烈的斗争。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昭帝始元五年(前82年)霍光根据杜延年的建议,以昭帝的名义发布举贤良文学的诏书。次年(前81年),又以昭帝的名义命令御史大夫桑弘羊、丞相田千秋召集上年所举的那批贤良文学六十多人于朝廷,进行辩论。

霍光

贤良文学按照霍光的意图对桑弘羊进行猛烈地围攻和抨击,桑弘羊也作了针锋相对的激烈答辩。由于争论的中心是与政府是否实行盐铁专卖有关。所以历来把这次关于政策的大辩论称之为“盐铁会议”。

2、“盐铁会议”的内容

这次“盐铁会议“时论的内容,在《盐铁论》中留下了全面而系统的记载。通过对《盐铁论》的研究,可以使我们对盐铁会议的内容有具体的了解。

这次会议,以贤良文学为一方,以封建官僚,即大夫、御史等为另一方,围绕西汉政府实行的盐铁、平准、均输等政策进行辩论,涉及的范围非常之广。其主要内容可纳为下列四个方面:

(1)关于盐铁官营的问题

盐铁官营是桑弘羊在汉武帝时代提出解决西汉政府财政危机的一种措施,这种措施在当时的确起过一定作用,保障了对匈奴战争的后勤供应,加强了中央集权。

可是,与此同时也出现不少流弊:由于经营盐铁的乃是官吏,而这些官商“攘公法,申私利,跨山泽,擅官市”,发了大财,但广大农民所得到的则是价高质差的恶铁苦盐,以致不少贫苦农民“木耕手耨,土擾啖食”,对生活和生产的影响很大。

如果说,这些问题在进行战争时急于解决财政危机的情况下还不太突出的话,那么,对匈奴的大规模战争暂时停止,特别在昭帝即位以后,就显得十分严重了。

在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首先提出罢盐铁酒榷、均输等官营事业,说盐铁官营是民生疾苦的根源。桑弘羊则坚持不能罢,虽然他也承认:在盐铁官营中“吏或不良,禁令不行,故民烦苦之”,但认为这是政府财政的主要收入,不仅为了养战士,而且在赈灾、修水利等方面的经费也要靠盐铁的收入,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地方豪强势力膨胀的一种重要手段。因此,是不能废弃的。

(2)关于同匈奴和战的问题

同匈奴的关系是西汉政权建立以来重要的问题。在武帝以前,汉对匈奴抱着妥协退让的态度,在汉武帝时经过大规模的反击战争,匈奴势力已大大削弱,不能构成对汉王朝和中原地区的严重威胁,形势有了根本改变。

贤良文学提出:同匈奴“偃兵休士,厚币结和亲”,这是符合当时“与民休息”的方针的。不过,贤良文学的理论却是十分迂腐的,他们认为“武力不如文德”,主张“罢关梁,除障塞,以仁义导之”就可以感化匈奴,维持和平的局面。显然,这是一种脱离实际的空谈。

桑弘羊

正因这样,桑弘羊的反驳才显得有说服力,他认为:匈奴“反复无信,百约百叛”,只有通过战争才能使其降服,并指出:匈奴虽“挫折远遁”,但由于武帝驾崩后“群臣不并力,上下未谐”,并未使匈奴降服。桑弘羊的看法尽管有一定道理,不过并未考虑武帝后期形势的变化以及百姓急需休养生息的实际,因而也是不合时宜的。

(3)关于法治和德治的问题

德”和“法”本来是地主阶级统治政策的两手。西汉自董仲舒提倡尊儒以后,儒家的德政和法治往往是相互配合,以严刑峻法同德治教化相辅相成进行统治。不过,一般地说,所谓“政宽则下亲其上,政严则民谋其主”,矛盾尖锐化的时候,严刑峻法往往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而德治教化则有利于矛盾缓和。

贤良文学在盐铁会议上向当政的桑弘羊等人提出:“严刑峻法,不可久也”。并揭露了单纯依靠暴力的法治政策给社会造成的恶果,如株连酷刑“一人有罪,州里惊骇,十家奔亡”。不仅百姓深受其害,更重要的是动摇了封建统治基础。因此,应当推行德治政策。阶级矛盾较为尖锐的武帝末期和昭帝即位之初,就显得“禁苛暴”“缓刑罚”推行德政十分必要了。

然而,桑弘羊则坚持要推行以暴力镇压为主的法治政策。他认为严刑峻法的威力是无穷的,“令严而民慎,法设而奸禁”。拒绝实行缓和阶级矛盾的德治政策。这不仅同那些对民间疾苦有一定了解的贤良文学形成对立,也不符合汉武帝轮台诏令的主张。因此,桑弘羊在政治上不免陷入被动地位。

(4)“仁义”和“权利”观点的问题

在盐铁会议上,贤良文学和御史、大夫之间的争论,自始至终贯穿着“仁义”和“权利”两种不同观点的分歧。

贤良文学对盐铁及刑罚提出的看法,都是基于儒家“仁政”的观点:“王者行仁政,无敌于天下”。这种看法尽管有些迁腐但也是针对汉武帝多年兴兵、推行扰民的种种政策提出来的。在需要休养生息的当时,倒不失为一剂良药。

桑弘羊等却坚持,统治阶级的权和利一点也不能放:“今夫越之具区,楚之云梦,宋之巨野,齐之孟诸,有国之富而霸王之资也。人君统而守之则强,不禁则亡。”因而强调“法”的作用,而否定“信义”的德治:“无法势,虽贤人不能以为治,无甲兵,虽孙、吴不能以制敌。是以孔子倡以仁义而民从风,伯夷遁首阳而民不可化。”

这种论调同“与民休息”的政策显然是背道而驰的。在盐铁会议上,所辩论的问题涉及到西汉政府对内、对外政策的各个方面问题,但基本内容不出上述四个方面。

3、“盐铁会议”的结局和影响

盐铁会议是统治阶级内部对当前政策、方针和指导思想的一场辩论。在辩论中双方的论点虽然不免都有一些偏执之处,但是贤良文学所揭露出的一些问题确实是武帝时期阶级矛盾尖锐化的原因,提出的一些主张尽管有些脱离实际,但也有适应当时形势之处。

而桑弘羊等人见不到形势的变化,一味坚持汉武帝下轮台诏之前的主张,不仅不符合武帝末年的形势要求,也违反武帝驾崩前的遗愿。这就同忠实地执行武帝遗诏“无所改作”的霍光直接发生冲突。

在盐铁会议上,虽然并未作出明确的结论,但这次会议并非没有结果。

盐铁会议

首先,贤良文学提出的一些主张,揭露桑弘羊实际是武帝前期政治政见的一些流弊及对社会的危害,就为昭帝时期实行“与民休息”的政策在舆论上做了宣传。

其次,由于贤良文学在盐铁会议上的辩论,符合执政的霍光等人意图,从而使这批贤良文学之士受到统治者的重视,成为当时一股活跃的政治力量。以后,霍光曾专门召集贤良文学“问以得失”。后来宣帝更加接近这股势力,“用吏多选贤良”,而贤良文学在会上提出的部分措施,如将公田赋予贫民耕种,对还归的流民租给公田,贷给种子、口粮,免除赋税徭役降低盐价,整顿吏治等等也陆续付诸实行。

最重要的则是促进了轮台诏令提出的“明休息,思富养民”的方针得以实施。事实证明:昭、宣时期政府实行的种种措施,基本方面均是“安民”,即把农民固定在土地上,鼓励发展生产,与匈奴保持和亲友好。这就缓和了阶级矛盾,在客观上促进了社会进步和生产发展。

汉宣帝时代的统治政策

宣帝即位初期,霍光依旧专权。宣帝对霍光“内严惮之,若有芒刺在背”。但在为政方针上二人并无分歧。因此,终宣帝之世,其统治政策基本上是昭帝时代的继续,保持着为政以宽的精神,使“民安其业”,社会进一步稳定,生产有一定的发展。

1、继续实行“轻徭薄赋”的政策。

宣帝时期曾多次减免全国或部分地区的租赋。据统计:仅减免“田租”或“租赋”明确记载的就有六次,是西汉王朝各代皇帝最多的。仅此一点当然不能说明问题,但与其它方面的赋税徭役联系起来考察,就可看出宣帝之时的农民较武帝时负担轻得多了。如算赋、口赋也屡有减免:地节三年(前67年)诏“流民还归者,假公田,贷种、食且勿算事”,甘露二年(前52年)“减民算三十”,五凤三年(前5年)“减天下口钱”。宣帝之时还将公田借给贫民耕种:地节元年(前69年)“假郡国贫民田”并贷给种子、食物。地节四年(前66年)又下诏“减天下盐贾(价)”。五风四年(前50年)又设常平仓以给北边,“省转漕”。

这一切均与昭帝时实行的政策是一致的,比起武帝时的繁重征发不能不说是“轻徭薄赋”。比起昭帝统治时期,宣帝时的统治政策尤以吏治最为突出。

2、注重吏治

宣帝与西汉许多皇帝不同,因其“兴于闾阎,知民事之艰难”,所以注重吏治。特别是地节二年(前68年)霍光死后,皇权进一步加强,宣帝时期的吏治突出地表现了“信赏必罚,综核名实”,“足以知吏称其职”的特点,史称“自元、成间鲜能及之”。

刘询

宣帝很重视官吏的选拔,尤其对刺史、太守的委任和考察更为认真,常常亲自过问。他还认为:地方官太守不宜经常变动,否则“下不安”。所以,二千石吏有治绩者,“辄以玺书勉厉,增秩赐金,或爵至关内侯”。故所谓“良吏”,在西汉一代以宣帝时为最多,如赵广汉、韩延寿、尹翁归、严延年、张敞、王成、黄霸、朱邑、龚遂、郑弘、召信臣等。皆为宣帝时期有名的“循吏”。

3、法令、刑狱宽平

宣帝时期的法令、刑狱也较武帝时为清平,据《汉书·刑法志》记载:“廷史路温舒上疏,言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因此宣帝特下诏置“廷平”以防止“决狱不当”“不辜蒙戮”。于是选于定国为廷尉,举以“明察宽恕”著称之黄霸为廷平。不仅如此,宣帝还常常临未央宫之宣室殿,亲自审理重大刑狱。

后来,涿郡太守郑昌又上疏,请删定刑律。不过未及实现。总之,在宣帝统治时期,西汉政权的统治政策同昭帝时期样是较为宽简的,其基本精神仍是“与民休息”。

因此,在昭帝统治的基础上“综核名实,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 “用吏多选贤良,百姓安土,岁数丰穰”,出现了自武帝以来未有的升平景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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