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截获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
2022-04-24 16:29:37 来源: 景宁县人民政府

每年4月是浙江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月。近年来,随着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大,全社会保护环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良好氛围日益浓厚,景宁县域范围内野生动植物的种类、数量也不断丰富。但仍有少部分人为一己私利,偷偷上山放置野猪夹等捕猎工具,抓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4月12日,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就在日常巡查的过程中截获一起非法狩猎野生动物的案件。

经初查,2022年3月,浙江省丽水市景宁县英川镇村民张某在自家责任田放置了两个捕兽夹,并于4月12日下午猎捕到一只疑似豹猫的野生动物。返回途中被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执法人员当场截获。目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此事件进行立案并开展进一步调查。

据悉,豹猫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又名狂猫、山猫、野猫、钱猫,是食肉类哺乳动物,体型纤细、修长,主要栖息于山林地区、郊野灌丛和林缘村附近,一般在夜间行动。近年来,随着景宁县生态环境不断改善,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宣传力度的不断加强,豹猫等以往较为罕见的野生动物又逐渐回到了人们的视野。

景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此提醒,私设捕兽夹等狩猎行为对人和野生动物都极具威胁,涉嫌违法犯罪。私自安装捕兽夹等将根据情节轻重,对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野生动物受到国家保护,群众捕杀将会受到刑事或者行政处罚。如果发现落单、受伤或者需要救助的野生动物,要尽快联系野生动物保护、公安等相关部门,不要随意投喂食物或者擅自涂抹药品处理伤口,以避免对野生动物造成二次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