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辆!浙江省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启动
2022-04-12 15:19:08 来源: 金华市人民政府

近日,从金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浙江省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已全面启动,我市目前在东阳市试点开展非标电动自行车淘汰置换工作,4月1日,东阳市交警部门已开始对非标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4月中旬,这项工作将在全市推开。

“我们印制了40万份宣传单页,组建了专班落实这项工作。”东阳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人员说,东阳市目前在交警部门备案的电动自行车有40万辆,此前,他们在各个乡镇、街道进行了政策宣传,街道网格员挨家挨户上门摸排,了解情况。

为了推进置换工作,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和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以及经销商进行了磋商,要求他们不能在置换期进行涨价,尤其不能发生先涨价后降价的“假优惠”行为。同时,联合保险、银行、驾校等各方面提供优惠:“电动车保险在原有基础上再降价,买电动车银行可以分期付款,如果到驾校学习机动车可以抵扣学费。”

在市区八一南街的几家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据了解,因为置换工作还没有在金华市区推开,有些经销商对政策还不知情。而一些“嗅觉”灵敏的经销商已经推出了置换优惠,按照电动自行车电池的大小,优惠幅度在500元到800元。“厂里已经通知我们涨价了,到时候我们进价就比现在高,不管什么牌子都能到我们这里换。”一位经销商说。

据了解,今年省改革专班聚焦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组织生产销售企业、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等单位按照自愿、自主、公平、公开原则积极参与淘汰置换活动,采取“企业让一点、回收抵一点、运营商惠一点、金融机构助一点”等方式集成各方优惠,依据“早淘汰多优惠、晚淘汰少优惠”的方式阶梯兑现优惠,鼓励车主提前淘汰。

什么是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市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是指已在公安机关部门备案,但不符合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简称“新国标”)要求的电动自行车。而“新国标”要求整车质量(含蓄电池)不超过55kg;最高车速不超过25km/h;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电机功率不超过400W,蓄电池标称电压不超过48V;高度不超过1.1米,宽度不超过0.45米,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5米。

从4月中旬开始,市民就能参与淘汰置换,车主(代理人)登录“浙江e行在线”填写车主、车辆信息,根据个人需求选择相应的优惠政策,生成“e行券”,并携带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非标电动自行车等到临时回收代办点(商家)办理淘汰置换。

需要注意的是,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无需考证,免费上牌;申请人应当年满16周岁,且未满70周岁;自购买之日起14日内(以销售发票时间为准)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到车管所或者委托上牌点办理登记“码牌合一”的数字化电动自行车车牌。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收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