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人获刑!苍南法院开庭审理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系列案
2022-04-01 16:37:17 来源: 苍南县人民政府

前日,苍南法院开庭审理2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系列案件,并当庭作出宣判,依法对17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一个月不等,对其中部分被告人适用缓刑。

经庭审查明,2019年至2021年期间,被告人陈某等17人违反水产资源法规,分批多次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结合犯罪事实、危害结果、主动退出违法所得、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及各被告人认罪悔罪表现,本着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因该系列案件涉案人数众多,非法获利数额巨大,在庭审前,经办法官主动前往当地,对被告人开展社会调查和释法说理,被告人共退出违法所得150万余元,并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50万余元。后续苍南法院将对另外32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审理,定期宣判。

此次苍南法院审理该系列案,既从法律上惩治震慑了非法捕捞行为,同时也注重对被告人的法治教育,积极引导被告人参与生态修复,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下一步,苍南法院将加大对非法捕捞犯罪打击力度,切实履行保护生态环境审判职能,积极探索司法服务保护渔业资源创新举措,更好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法官寄语:渔业发展不能只图一时之利,坏了长久之计。禁渔期是天然水域鱼类产卵繁殖、延续生命的重要时期,也是恢复鱼类物种多样性、修复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时期,非法捕捞不仅会造成渔业资源的损失,更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