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未来工厂试点申报开始即日起至3月27日自主申报
2022-03-30 15:46:39 来源: 温州市人民政府

据省经信厅信息,2022年浙江省未来工厂试点申报和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征集工作已经开始,即日起至3月27日省内相关企业可进行自主申报。

据省经信厅的通知,申报未来工厂试点的项目,要求在浙江省内进行建设,原则上以新建项目为主,已建成或在建项目均可申报。已建成项目原则上应为2021年以后建成,在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6月份底前可建成投产,要求项目建成前三年内累计软硬件总投资不低于8000万元,需加快发展的山区26县未来工厂项目不低于6000万元。已认定为未来工厂和未来工厂试点(培育)企业的不参与申报。

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则要求在浙江省内进行建设,新建和改建项目均可申报。已建成项目原则上应为2020年以后建成,在建项目原则上要求在2023年12月份底前可建成投产。其中,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培育项目建成前三年内的软硬件总投资不低于4000万元和2000万元,山区26县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项目原则上不低于3000万和1500万元。前三年已认定为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项目和已经入库培育的项目不在征集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