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综合 > 快讯 > 正文
齐襄公纳卫,打了胜仗,败了公理
2022-03-25 21:50:12 来源: 腾讯网

【春秋】庄公六年

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卫。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

秋,公至自伐卫。螟。

冬,齐人来归卫俘。

公元前688年,周庄王9年,鲁庄公6年

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卫。

齐、鲁、宋、陈、蔡等国依仗人数众多,喉舌喧嚣,掌握着媒体以及似乎掌握着真理,强行护送卫惠公姬朔进入卫国重新执掌政权,赶走原来的国君黔牟。

这是用武力来解决权力的斗争,权力之争,也是政治斗争,武力是最后的解决方案,依靠武力的时候,就是把法律放置一边。前文说过,并不是人多势众就代表掌握着真理,不是管理着媒体就代表掌握着道理。此时卫国的国君是周庄王所认可的黔牟,齐、鲁、宋、陈、蔡等国逆王命而纳卫惠公,代表其行为没有合法性,虽然人多,那也是暴力抗命。周庄王命子突率兵救卫。

“王人子突”,说明子突是周庄王的“人”,士大夫级别的,地位卑微的官员。子突,人名,以子为姓,从其姓来说是天子公子之后,代表着出身高贵。山东河南等地方还有以公孙,叔孙,仲孙等为姓的,他们祖上也曾经是春秋时代的贵族。

《春秋》用“王人”和“子突”互为矛盾的词语叠加,预示着这次营救卫国是失败的。王人是身份卑微的人,身份卑微的人失败要比身份尊贵的人失败的羞耻程度低,《春秋》用这笔法记录历史,这是为周庄王掩盖羞耻。同时记录子突的名字,表明他高贵的身份,是赞许其营救卫国的行为。

孔子赞成子突营救卫国的行为,那从另一方面来说,那就是不赞成齐、鲁、宋、陈、蔡等国护送卫惠公归国的行为,《春秋》最大的义理就是尊王,王的命令就是天下法律的基础,违反王命,抗犯王命,就会失去合法性。卫惠公抗王命,不应立为国君。齐、鲁、宋、陈、蔡等的行为,已经是失去了行为的合法性,违反了天下一统的秩序,他们虽然打了胜仗,但是于理站不住脚,所以《春秋》不赞成他们的行为。

夏六月,卫侯朔入于卫。

六月,卫惠公入卫,重新执政。卫惠公立为国君三年被放逐,逃奔到齐国,在齐国八年后又回国做国君执政,前后已经十一年了。“入”在《春秋》的语境里表示当地人不接受而强行进入。入于卫,表示卫惠公是抗犯王命篡位,应当被诛绝。《春秋》用“立”“纳”“入”等字来表示国君能成为国君的过程。“立”表示国人拥立他为国君,“纳”表示他国立他并送他归国成为国君,“入”表示从外面强行进入成为国君。这里卫惠公就是强行进入的。

卫惠公重新执政后,杀左公子泄,右公子职,赶走黔牟到成周。后人评价左右公子不应当立黔牟为国君,势力孤单,很容易被攻击。好比树干和枝叶,势力孤单的只能做枝叶,枝叶之才不能承受树干之重。

秋,公至自伐卫。

秋天,鲁庄公从攻打卫国的战场上回来。告祭祖庙。

一般诸侯外出用兵归国时有两种记录方式“公至自会”和“公至自伐”,外出会同他国一起用兵,如果所伐之国驯服,不复用兵则致会,记录“公至自会”。如果外出用兵不得意,他国不服,则致伐,书写“公至自伐”。这里打败了卫国,成功拥立卫惠公成为国君,目的达成,为什么还用“伐”?

《春秋》尊王,齐鲁国等国家打败天子之兵,这是以下犯上,虽然目的达成,在礼法之下是恶暴行为,天子不得意,诸侯敢得意吗?天子不得意,诸侯也不敢得意,所以,鲁庄公也不能得意,故《春秋》用“公至自伐”,用以彰显鲁庄公的罪恶,可能他个人得意了,但是书写历史的人,不让他在历史上得意,以警示后人,那些掌握公权力的人,想到历史对他的评论,也许会惊惧吧。

螟。

螟,一种蛀食稻谷的害虫,指有虫灾。

冬,齐人来归卫俘

冬天,齐国送来卫国献致的宝物。齐鲁等国帮卫惠公归国,卫国送来宝物表达感谢。主要是齐国纠合诸国纳卫惠公的,卫惠公就把宝物送给齐国,齐襄公说,这不是我的力量,是鲁侯的力量。所以齐国又把宝物分给了鲁国。鲁庄公做此事虽然糊涂,不明大义,但也并非是为了贪利,故,《春秋》如实记录。

责任编辑:zN_2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