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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日本战败时,大量日本军民滞留台湾省,他们多少人被遣返回日了?
2022-03-24 22:49:47 来源: 腾讯网

中国抗日战争胜利之后,大量日本人滞留中国各地,尤其以东北、华北和台湾省为最多。滞留人员主要包括两部分:一是侵华日军战败后投降及被俘人员;二是以永久占领中国领土东北、华北和台湾省为目的的日本移民。

日军战败被俘

日本投降之际,根据日本方面的数字,滞留中国大陆日军大约有1113455人,在中国台湾大约有174793人。据中国方面不完全统计,战后初期滞留中国的日本军民达到300万人;其中台湾省有50万人以上,包括20万日军投降人员。

日本侵华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深重灾难,但是中国政府和人民以德报怨,不但最终放弃了战争的国家赔偿,而且采取措施,安全遣返滞留中国的日本人。

战争一结束,中国政府就开始考虑遣返日本人事宜,召开了多次会议,最后制定了《中国战区日本官兵与侨民遣送归国计划》,对遣返全部日本人做出了安排和部署,本着先关内后关外的原则,对于集中、教育、卫生、安全、行李检查等作了详尽的安排。

被遣返的日本人

当时的日本政府,出于某些目的,试图抛弃在华(尤其是东北和台湾省)的日本侨民。甲午战争清朝失败后的1895年,日本就窃据了中国固有领土台湾,当作“本土”统治长达50年之久,为了永久占有台湾,日本有意识地迁入了大量日本移民。

1931年九一八事变之后,日本在中国东北扶持傀儡“伪满洲国”,并以“开拓团”名义向中国迁入大量移民,除了永久霸占的野心之外,还有一个目的就是为进攻苏联做准备。不料日本战败,日本政府对于“开拓团”就几乎不闻不问。如果不予以遣返,将直接影响到中国东北和台湾省的安全,甚至会成为日后日本侵略者卷土重来的内应。

日本“开拓团”

抗战胜利之后,国民政府对日的基本方针是:“对日本不采取报复主义,应以宽大政策,为促进对日和约而努力”。其主要目的有二:第一担心对日过度强硬引起滞华的日本降军不满,引发新的战火;第二是希望借助日本的“军事人才”和“技术人才”帮助自己在未来打内战。

不过这种做法遭到美国的反对,美国为了自己在远东的利益,希望彻底清除日本在华的势力和影响,反对一切日本人滞留中国,尤其是军事人员和技术人员,而且采取了行动干预国民政府试图留下日本技术人员的努力。

1945年12月美国总统杜鲁门发表声明,要遣返所有日本军事人员消除其影响,并会介入此事;不仅如此,美国还主张应把所有日本移民遣返回国。马歇尔明确告诉国民政府,如果日本移民“留在中国,日本的影响就将继续存在,而且,其中的许多人如果允许留下,他们就会秘密挣扎以图在亚洲大陆复活日本势力和影响。”

杜鲁门

虽然如此,仍有一些日本技术人员留在中国被国民政府征用。1945年9月30日,国民党颁布训令《中国境内日籍员工暂行征用规则》,对于征用日本技术人员作出了明确规定。

当时,投降的日本军营也陷入混乱。一方面失败带来的巨大心理落差让不少日军丧失理智,有的选择自杀身亡,有的进行疯狂的杀烧抢掠,继续残害中国人民。例如滞留在中国东北哈尔滨的、臭名昭著的731部队,甚至秘密杀人,销毁细菌实验证据,放出有疫病的动物等等。

另一方面,不少日军藏匿武器、粮食、药品和汽油等,勾结土匪及地方武装,试图找机会东山再起。例如在中国台湾省,国民党军台湾警备司令部曾多次向安藤吉利发出电文指出,日军在台北、高雄等地都藏匿了大量的武器。

皇民化运动

在中美苏三国都同意遣送在华日本人回国的情况下,中美进行了磋商,最终达成协议。在大陆和台湾省均指定遣返港口,制定遣返方案。

日本殖民者对台湾实行了长达50年的殖民统治和皇民化教育,在政治、军事、经济和文化、宗教等方面,均对中国台湾省实行控制。日本侵略者让台湾人说日语,改日姓,参拜靖国神社,鼓励让他们入伍作战,试图同化台湾人。到1943年,已经有80%的台湾人具备使用日语的能力。

台湾光复之后,滞留在台湾的日本人大约有50万人,其中日军俘虏近20万人。由于日本人在台湾生活时间长,存在婚姻关系,所以划分日本人和台湾人也存在一定的困难。滞留中国台湾的日本人数多,情况复杂,遣返难度大。

蒋介石曾手谕台湾行政长官陈仪,“对于日本制造飞机、潜水艇等机械技术人才,以及各种企业管理人员,可予收容,其中 为日本科学院教职员及其所特别养成者,尤应特别慎重考核雇佣,并拟在台湾设 高等机械学校,容纳此类优良人才。”所以大量日本人,以技术人员的名义要求留在台湾省。

陈仪

按照当时的调查,一小半的日本人不愿意离开台湾。愿留台的14万余人,而愿遣返回日本的18万余人。

1945年11月台湾地区军事接收委员会。国民政府也制定了《台湾省日侨遣送应注意事项》。按照规定,如果日台家庭中,有2人以上分担家庭生活,那么留在台湾还是遣返回日本听其自愿;允许留台的日本人,其家属可以自愿留下;丈夫是中国台湾人,妻子为日本人的,可以留下;丈夫为日本人,妻子为中国台湾人的,妻子自愿决定去留。

12月16日,台湾省成立战俘管理处,颁布了一系列办法,如《台湾省日侨调查办法》、《台湾省日侨遣送督导办法》、《台湾遣送回国日侨编组实施办法》、《台湾省日侨遣送应行注意事项》、《台湾省回国日侨健康检查实施办法》和《台 湾省日侨遣送应注意事项》等。这些办法实施办法保障了遣返工作的顺利进行。要求日本滞留人员在回国之前,先恢复海运、空运、交通,也算是战争赔偿的组成部分。在美军联络组协助下,把滞留台湾日军遣返回日本。

由于数量巨大,遣返工作分批分期进行。1946年3月至5月为第一期,留用了大量日籍技术人员;1946年10月至12月底为第二期,以遣返残余和解除征用之日本和琉球人为主;1947年二二八事件发生后,国民政府认为滞留台湾的日本人在事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加快了遣返速度。1947年开始为第三期。

遣返日本人

根据张宪文、张玉法主编的《中华民国专题史》第16卷,1945—1946年台湾省遣返了486234名日本人,1947年遣返了3207名日本人,合计近4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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