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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邓伦们在古代逃税漏税,会受到什么处罚?
2022-03-24 17:09:05 来源: 腾讯网

近期,演员邓伦偷逃税被罚的新闻再次让明星偷税漏税成为焦点。在此事件中,邓伦逃漏税6000多万,被罚1亿多,一时间,“一伦等于一亿”再次让吃瓜群众们震惊。其实,

要是在古代,去举报了邓伦逃税漏税,没准就能分到这一亿罚金的一半。

有这种好事?确实!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古代对于逃税漏税的处罚。

其实在古代,偷漏税现象也是屡禁不止,也因此,历朝历代对于偷漏税行为也是严厉打击的,甚至,还因此闹出过牵连甚广的人命案。

西汉:举报逃税的行为,可以奖励逃税者一半的财产

据史料记载,因为汉武帝向

高利贷者、手工业者、

商人们开征了高额的“算缗钱”,导致商人们逃匿税收的现象十分严重。所以为了防止商人们逃税,汉武帝特别制定了重典及奖励举报逃税的行为:

对于举报逃税的行为,可以奖励逃税者一半的财产。

这一点在《汉书·武帝纪》中有所体现:“令民告缗者以其半与之”。

而也因为汉武帝的这条政策,当时的手工业者、商人等收入较高的人群可为是苦不堪言,有记载甚至说,

当时中等收入以上家庭皆破产。

隋朝:逃税不仅本人要受到严惩,还会牵连他人

隋朝的税收制度是建立在土地均田制上的租调力役制,主要内容是国家授予一定土地给18岁到60岁之间的男子,然后他们需要纳税。也因此,在隋朝,是根据年龄来确定纳税义务的,这就给逃税留下了空子。所以,为了打击逃税行为,隋朝不仅制定了严厉的户籍核查措施,还在《隋律》中

规定,凡是谎报年龄逃税的人,不仅他本人要受到严惩,相关官员和他居住地的里长、保长等人也一并获罪。

宋代:贩卖私盐、茶等严重的,处死刑

宋朝和汉朝一样,也是鼓励人们举报逃税行为,并将罚没收入的一半奖励给举报者或成功抓捕者。这一点,在《宋史·商税》中有所记载:

“应算物货而辄藏匿,为官司所捕获,没其三分之一以半畀捕者。贩鬻而不由官路者罪之。”

此外,根据《宋会要辑稿》记载,

凡贩卖私盐有偷逃税的,一两以上杖十五,贩卖私茶一斤杖一百,贩至二十斤以上处死、示众,贩私酒五斗处死。

而贩卖私盐、私茶、私酒,本质上就是逃税的一种行为,所以从这一点看,宋代这样的惩罚可谓是极其严厉。

元代:逃税者笞打50大板,并罚没一半财产

元朝对于偷漏税的处罚,不仅继承了宋朝的重罚,

对于逃税者笞打50大板,并将

罚没收入的一半奖励

给予举报者。

同时还结合当时多民族融合这么一个特点,给予了特别规定。比如在《元典章·户部卷八》就说:

“匿税者,其匿税之物一半没官,于没官物内一半付告人充赏外,犯人笞五十,其回回通事并使官银买卖人等,入门不吊引者,同匿税法”。

这里普及一个知识点,“引”指的是

客商的报货清单,

古代就是根据这张清单

照货收税的。所以“入门不吊引”就是逃税行为。而

这里的“回回”应该是泛指除汉族之外的其他少数民族,也就是说,少数民族逃税一样处罚。

明朝:因为逃税问题引发了大规模人命案

明朝初年,朱元璋严刑峻法,用重典治国,所以对于逃税行为是极其严厉的。这里举个例子,说是洪武十八年(1385年),当时有人告发北平布政司、按察使司等官员伙同户部侍郎郭桓、胡益、王道亨等协助逃税,贪污税粮,侵盗国库。朱元璋龙颜大怒,亲自审问。最终,该案牵连甚广,光是入狱被杀者就多达万人。

清朝:逃税者笞打50大板,并罚没一半财产

相较于明朝,清朝就比较温和了。根据《大清律例·匿税》规定,“凡客商匿税不纳课程者,笞五十。物货一半入官,于入官物内,以十分为率,三分付告人充赏。入门不吊引,同匿税法。若买头匹不税契者,罪亦如之,仍于买主名下追征价钱一半内官”。也就是说,清朝和宋元采取的政策几乎一致,都是

对于逃税者罚没一半财产,笞打50大板,并将

罚没收入的一半奖励

给予举报者。

可以看见,古代历朝历代对于逃税漏税行为都是严惩的,严重的还会处以死刑。所以,不知道那些逃税的网红明星们看过之后,还敢不敢逃税漏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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