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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王朱常洵到底有多富?看他令人咋舌的待遇,就明白明朝为何会亡
2022-03-22 21:43:49 来源: 腾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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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史家万斯同对于明神宗孜孜于聚敛财富,宠爱福王朱常洵,颇有微词。他写道:

“帝所遣矿使税使数十人,日有奉,月有进,所得珍宝不可胜计,号为人主私财。及福王之国,斥其十之九遣之。所赐庄田至四万顷,又所请杂税地,东至南畿,西至四川,使者来往收利,所至为之骚然。民间藉藉谓:‘帝耗天下以给(福)王,而洛阳王邸富于大内’云。”

这段话极其深刻,不仅揭示了神宗皇帝贪财聚敛的秉性,以及宠爱福王所带来的后果,由此也折射出万历朝后期诸多社会问题的症结。

一、福王朱常洵的靡费

朱常洵生于万历十四年正月初五日,是皇帝朱翊钧的第三子(由于次子朱常溆一岁夭折,第三子实为次子)。万历二十九年,皇帝册立长子朱常洛为皇太子,册封朱常洵为福王。

虽然是既成事实,却在两个儿子之间厚此薄彼,厚常洵而薄常洛。

万历三十一年,皇帝忙于为十八岁的福王操办婚礼。十一月,福王婚礼日期迫近,钱粮亟缺,皇帝十分恼怒,下旨斥责户部有关部门,意欲严惩。户部赶紧报告,准备把通州粮厅的随粮轻赍银(漕粮的折色银两)结存二万四千八百余两银子,全部拨归福王婚礼之用,才免去了有关官员的处分。 二万多两银子显然不够,户部没有别的办法,只得向宫中老库暂借五万两银子,采办婚礼用品。

福王府邸内部装修及一应家具等,由工部负责。皇帝提出,这一切全部折价,要工部向福王府支付现金。工部以为物件折价不便计算,何况福王府自称共用工匠三万二百余工,狮子大开口,超过潞王婚礼的规格,如果折价,肯定是一笔庞大的开支。皇帝不答应,一定要工部折价支付银两。大操大办的结果是,福王婚礼费用竟高达三十万两银子。

这是一个创纪录的数字。万历六年,皇帝朱翊钧自己婚礼的费用不过七万两银子。万历十年,潞王(皇帝的弟弟)婚礼的费用虽然超过此数,也只是八万两银子。此后,皇太子常洛婚礼的费用超过了十万两银子,长公主、七公主下嫁的费用,都是十二万两银子。 可见福王婚礼费用三十万两银子,是一个惊人的数字。何况,三十万两还不是全部,围绕福王的开支还有很多。在皇帝眼中,福王常洵与其他子女相比,明显高出一头。

在福王婚礼举行之前,皇帝就指示户部,每年支给福王禄米三千石。 这不是一个小数目,明朝开国元勋刘基的岁禄不过二百四十石。即使如此,福王还嫌不足,婚后指示王府办事人员开辟生财之道在崇文门外开设皇店,招徕进京商人车辆货物寄宿,每年收取店租一万四千两银子。

户部尚书赵世卿表示反对:如果商人罢市,那么崇文门这个商业闹市原先的税收将损失殆尽。皇帝却不以为然,回复道:福王府开皇店收取店租、牙钱,是他特别批准的破例举措,可以不必拘泥于原先提出的数额,酌量征收,但务必由福王府支配。

福王的靡费,与当时的财政状况形成强烈反差。户部尚书赵世卿(字象贤,号南渚,山东历城人)说:

“苍生糜烂已极,天心示警特严,矿税貂珰掘坟墓,奸子女,侮官虐民,成何世界?皇上尝曰:‘朕心仁爱,自有停止之日。’日以继日,更待何日也!”

户科都给事中田大益(字博真,四川定远人)说得更为尖锐:

“皇上迩来乱政,不减六代之季。屡疏泣陈,而皇上坚塞两耳,不肯一听。一旦乱作,皇上与诸臣身之安危且不可必,尚何金玉玩好之有哉?”

田大益所说“斩木揭竿,四向而起”云云,在太平盛世似乎是天方夜谭,故意耸人听闻。其实未必。万历三十四年发生在南京的一件事情,便可作为一个旁证。

请看《皇明从信录》的一则记载:

“万历三十四年冬长至日,百官当诣孝陵上香,将出门,兵部忽传城外有反贼万余人,乘上陵,杀诸司官,据城僭号。已闭九门,毋得出,阖城汹惧,街市不见一人。次日,已擒得四十九人,付应天(府)狱。为首者刘天叙,断指挑膝筋。内外守备会鞫,拟磔者七人,余皆斩。”

二、一拖再拖的福王“之国”

福王的藩封地在河南洛阳,结婚后理应前往洛阳。皇帝与郑贵妃对福王宠爱有加,不愿意他过早前往洛阳,但洛阳的福王府却必须动工兴建。这项工程的进展故意拖得很慢,一直到万历四十年四月才完成,花费银子四十万两,超过潞王府一倍,超过其他王府十倍。

其实四十万两银子云云,可能低估,项鼎铉说:“邸报,福王府邸成……是役也,所费金钱共五十余万云。”

既然福王府已经完工,福王理应立即从京师前往洛阳就藩,当时称为“之国”。《大明会典》记载:

“祖制,皇嫡子正储位;众子封王爵,必十五岁选婚,出居京邸,至长始之国。累朝以来,财赋地不封,畿辅地不封。之国不拘年岁。”

亲王之国是极其隆重的事件,皇帝朱翊钧却视同儿戏,一拖再拖。廷臣们考虑到皇太子的地位不断受到福王的潜在威胁,主张严格按照祖制,敦促福王尽快离开京城,前往洛阳。

内阁首辅叶向高鉴于内阁只有他一人,被人称为“独相”,认为当时朝政急务莫过于推补阁臣。然而在他心目中,福王之国显得更为紧急:

“今日阁臣推补真万分难缓,皇上可以察臣万不得已之心,为臣一决。此外,则福王之国事更为紧急……

皇帝不予理睬,由于福王之国一再拖延,以至于征调来的船只拥堵河道,致使商贾不通。叶向高再次重申前议:

“臣惟今日中外人情所最急者,莫如福王之国一事。毋论祖制难违,国典当重。即自张家湾以南沿河一带船只,尽皆拘禁,商贾不通,嗷嗷载道。而南京差来马快等船亦皆已到,官民船户不下数万人,逐日号叫于兵部门首,索取工食。若早一日,则人情早安一日,而于福王之令德亦早著一日。何必多留此一年半载,以招中外之疑议乎!”

叶向高语重心长,已经把话讲得很透彻了,福王之国一再拖延,对于国家社会,对于宫廷皇室,对于福王本人,有百害而无一利。皇帝依然不理不睬,皇帝迁就郑贵妃和福王,一再寻找种种借口,设置障碍,拖延时间。

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养赡地”的数量上讨价还价。福王向父皇奏请“养赡地”四万顷,也就是说,必须有四万顷“养赡地”,他才肯去洛阳。皇帝本人也是这个意思,他对福王奏疏的批示,不但不检讨福王奏请过多,反而责备地方官办事不力,耽误了福王之国日期:

“览王所奏,比例请给养赡地土,前已屡有明旨,着照景(王)、潞(王)二府事例拨给。今经已久,该地方官尚尔不遵,推诿支调,稽误大典。”

为此,他振振有词地责令户部:

“尔部里还行文与河南、山东抚按等官,即于各地方细查各府所遗及应拨地土,务足四万顷之数,不得将荒芜搪塞,着归今府自行管业,以资养赡。”

为了摆脱僵局,户科给事中官应震(字东鲜,号旸谷,湖广黄冈人)建议,鉴于福王庄田四万顷的数目难以凑足,希望皇上先宣布明春之国日期,再渐次清查确定庄田数额。另一名言官建议,不如从皇上的内帑积蓄中拨出一笔赏赐,使得福王不必费心经营庄田。皇帝一概置之不理。

河南巡抚李思孝考虑到福王封地洛阳在河南境内,他有直接责任,因此向皇帝指出,要凑足四万顷土地极其困难,如果一定要办到,那么福王之国日期势必拖延。京官员以及河南、湖广官员的一致反对,皇帝无奈,稍作让步,同意减去一万顷,必须保证三万顷。

三万顷还是难以凑足,皇帝再次让步,减为二万顷,由河南、湖广、山东三省分摊。河南一万一千二百十顷,不足的八千多顷由湖广、山东分摊。山东自报有地一千二百八十余顷,还须补充一千二百余顷。湖广应该征地四千四百八十余顷,没有着落,湖广巡抚董汉儒提议,用一万两银子折抵地租。至此,福王的养赡田地问题已经接近于解决,但是福王之国仍旧举棋不定。

三、江北半壁的福王封地

福王之国的障碍,并非仅仅养赡田地而已,即使这一障碍逐渐解除,又会节外生枝。在福王前往洛阳日期迫近之际,郑贵妃企图借口慈圣皇太后七十寿诞,拖延行期,扬言要让福王参加万历四十三年慈圣皇太后稀龄大寿庆典之后,才去洛阳。

皇帝居然顺从了这种无理要求,向内阁首辅叶向高发去一道圣谕:“朕思圣母圣寿稀龄在迩,朕当亲率皇太子及诸王,恭祝大典。庆贺礼成,于次岁春三月内,着钦天(监)择吉之国。

叶向高了皇上的圣谕,要皇上坚持“来春举行”的明旨。皇帝固执己见,再派文书官到叶向高家中,再次重申在圣母圣寿稀龄大典之后,才准许福王之国。巧合的是,万历四十二年二月初九日,慈圣皇太后病逝,并未活到稀龄大寿之日,彻底打消了福王拖延离京日期的最后借口。

万历四十二年三月二十四日,福王终于离京,带着皇帝赏赐的巨额财产,前往他的封地洛阳。为了搬运福王府的财产,仅仅用于席殿、车辆的开支就达三万四千两银子,其中一万四千两从户部、工部事例内动支,二万两向太仆寺借支。

一支由一千一百七十二艘船只组成的船队,载着福王府一干人等以及大量金银财宝,在一千一百名士兵护卫下,浩浩荡荡向洛阳进发,威风有如帝王出巡。想当年,郑王、淮王、荆王、庆王、梁王等五王之国,各备船只三百艘;德王、秀王、吉王、崇王、徽王等五王之国,各备船只七百艘;兴王、歧王之国,各备船只九百艘;潞王之国,船只不过二百四十艘。福王的规格排场凌驾于诸王之上。

尽管如此兴师动众,如此挥霍浪费,谢天谢地,福王总算离开了京师,对于朝廷,对于皇太子常洛而言,不啻是一个福音。正如谈迁所说:“宠王就国,中外交为东宫幸,如释重忧。”

福王抵达洛阳后,依仗皇帝的宠爱,飞扬跋扈,颐指气使。下车伊始,就致力于奏讨养赡田土的地租。福王府的官吏四出清丈田地,催缴银两。万历四十二年十月,福王府官吏(承奉、门正)率领一行人等,突然出现于山东,一路骚扰,丈量庄田,把法定租额提高到50%,引起乡村骚动。地方官说:

“彩服巍冠,络绎拥后,皆乞人之思啜计者也。如此景象,过一邑,一邑丘墟;经一落,一落逃窜。”

地方官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试图阻止福王府到处丈量田地,禁止直接向农民征收地租,遭到皇帝申斥福王奏讨的养赡田地,虽未达到预定之数,但已大大超过中原地区诸王庄田的规模。

据日本学者佐藤文俊研究,福王府拥有的庄田约为13 395.75顷,而湖广大多地区以缴纳银两抵充田地,福王府实际控制的田地数量当超过这数字。与分封在中州的诸王相比,遥遥领先。

据万历四十三年七月户部提供的资料,中州诸王拥有的庄田数据如下:

周王,5200余顷;赵王,990余顷;唐王,140余顷;郑王,360余顷;崇王,8500余顷;伊王、徽王,3000余顷;潞王,12000余顷。

因此,当时地方官所说,福王庄田的数量“迥逾常格”,是确凿无疑的。

福王贪得无厌,还向皇帝奏讨长江沿岸荻洲杂税,以及四川盐井、榷茶银。其中最为厉害的是奏讨淮盐三千引,在洛阳等地开店出售。中州本来食用河东盐,福王下令一律改食淮盐,甚至颁布禁令:非福王府出售的淮盐不得买卖。不仅食盐之利尽入福王府,而且河东盐遭到禁止,边防军的军饷因此而短缺。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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