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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光重新当上丞相后,第一件事就是杀了一个弱女子,为何?
2022-03-19 15:45:33 来源: 腾讯网

公元1085年,司马光重新受到启用,上台后第一件事就是将自己19年前未能斩杀的农妇,重新问罪斩杀。

司马光少年老成,幼时砸缸救人,后来潜心编撰《资治通鉴》,纵观他的一生,基本风光霁月,大公无私。但也有一污点让人时常诟病。山东登州有个女孩叫阿云,童年不幸,早年死了父亲,在13岁时,母亲又去世了。

阿云成了一个孤儿,偏偏又遇上了一个禽兽叔叔,阿云叔叔在阿云还在为母守丧期间,就把她卖给老光棍韦大。这时的韦大已经40多岁,样貌丑陋,而阿云才13岁。阿云内心绝望,便拿着刀趁韦大睡着刺了过去,韦大惊醒,没被刺中要害,受了些伤。次日,韦大去官衙状告阿云谋杀亲夫,阿云害怕,也主动去自首。衙门受理案件,按照大宋法律,谋杀亲夫要判死刑,好在知府许遵认真阅读案卷,认为阿云罪不至死。因为在母亲守孝期间,婚约是不作数的,况且阿云被逼迫卖给韦大,谈不上是韦大媳妇。

既然不是谋杀亲夫,而且韦大伤势较轻,许遵认为应当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就这样把这个案件审理结果上报给大理寺和审刑院。但大理寺和审刑院依旧要判处死刑,他们认为阿云行为属于谋杀,应当处死。左右处理不好,许遵便向宋神宗讲诉这个案子,并奏请把这个案例下发,让翰林学士们讨论。翰林院的领袖人物分为两派,一派是王安石,一派是司马光,然而他们政见不合,在此事上也有分歧。王安石认为,宋神宗前不久颁发敕书,主动自首可降两级罪,所以阿云罪不至死。

司马光认为,法律高于一切,即使是皇权也不能改变法律。两人在朝廷上争得面红耳赤,表面是在为阿云的事较劲,实际是政治意图不同,互相争执。王安石支持变法,而司马光认为祖宗之法不可变,宋神宗察觉他们在争什么,便站在王安石这边,阿云免去死罪,改判有期徒刑。没多久,宋神宗宣布大赦天下,阿云出狱,在外结婚生子。十七年后,宋哲宗继位,司马光重新被启用,他当上丞相后第一件事,便是找到阿云。此时阿云已嫁为人妇,并且有了儿女,虽然时隔十九年,司马光依然把阿云斩了。

司马光斩杀阿云,并不是因为刑事案件,而是想向政敌表明自己的不支持变法的立场,一个弱女子成为政治牺牲品,司马光这个举动难免让人诟病。

鲁迅先生有句名言:勇者愤怒,抽刀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刀向更弱者。

参考资料:《宋史刑法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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