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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志田教授的两本好书
2022-03-18 15:51:50 来源: 腾讯网

罗志田(章静绘)

志田,四川大学历史系毕业,普林斯顿大学博士,历任四川大学历史系、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现任四川大学文科杰出教授,著有《再造文明之梦:胡适传》《权势转移:近代中国的思想与社会》和《国家与学术:清季民初关于“国学”的思想论争》等。其新著《革命的形成:清季十年的转折》近期由商务印书馆出版,是对“辛亥巨变”的重新阐释。清季十年间,朝廷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广度推行全面改革,却恰于此时爆发了革命。在朝廷并无太多暴戾苛政的情形下,为何会发生革命?清朝何以骤然崩溃,革命何以迅速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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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革命的形成:清季十年的转折》

在外来思想观念的影响下,朝廷较前更主动更有力地参与了各项新政事务;同时又对"国家"功能有明确的认识,始终坚持"国家"只起倡导和推动作用。从"官督商办"到"官不经手""官绅联合"等,都表明清廷大致还在坚持"小政府"的行为伦理。从主观意愿看,清廷虽已从不作为的消极态度走向有作为的积极取向,然其试图扮演的,仍只是一个"积极的小政府"角色,并不希望变成一个实际的"大政府"。然而,因为其面临的退虏、送穷任务既迫切又艰巨,实际却不能不一步步走上"大政府"的不归路。

故清季的现实困境是,一个小政府的机构,却不得不行使大政府的职能;不仅思想上没有充分的准备,在政治伦理、行为模式和体制方面,也都缺乏足够的预备。朝廷如此,民间亦然。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清廷却仓促进行了一系列具有根本性的制度改革。从废科举到筹备立宪,件件都是以千年计的巨变。

今人常说中国人缺乏法制观念,恐怕多是以其心目中某种特定的"法制"概念来反观中国现象。君不见戊戌维新时康有为就呼吁要从根本上一举改变"大经大法",而最主要的反对意见则是动辄曰新法"有违祖制"吗?双方关注的重心,恰是法与制,以及法制基础上的法治。而当时"变法"一语的产生,并被后人用以概括那一时段的改革议论和举措,都体现了强有力的法制观念。

另一方面,向为人所诟病的"人治",也有其长处,即对"人"的重视超过"制度"。梁启超的"新民"说,似乎还能体现这一传统。他曾指出∶"苟有新民,何患无新制度?无新政府?无新国家?非尔者,则虽今日变一法,明日易一人;东涂西抹,学步效颦;吾未见其能济也。"中国"言新法数十年而效不睹"就是因为过重新法,而忽略了"新民之道"。

但梁氏和他老师康有为一样,是一个贯彻"得君行道"之路的人,他也一向特别重视制度尤其官制的改变。而清末官制改革,恰体现出一种由人向制度转移的态势。

1906年,出使各国考察政治大臣戴鸿慈和闽浙总督端方奏请改定全国官制时,便强调日本"宪法之推行有效,实由官制之预备得宜"。关键是其后隐伏的准则∶"未改官制以前,任人而不任法;既改官制以后,任法而不任人。"前者若"法既敝,虽圣智犹不足以图功";后者则"法有常,虽中材而足以自效"。

次年,御史黄瑞麒也上奏说∶立宪国的实质是法治国,"法治国任法而不任人,人失而法不失,故其国能长治久安;非法治国任人而不任法,人失则法亦失,故常朝治而夕乱"。时人这样的表述尚多,都指向一种重制度而轻人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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