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综合 > 快讯 > 正文
吏以廉称自古有之,今绝不闻:何以说宋朝是贪官肆意生长的土壤?
2022-03-15 15:07:14 来源: 腾讯网

前言

贪官的历史由来已久,史学家们曾经做过调查:自从有了"官场"的开始形成之后,贪官们就粉墨登场,战国时期及以后,古代贪官们逐渐登上历史舞台。

说到当时

最腐败的朝代莫过于宋朝时期,贪官竟然占据90%的比重

,可以想象有多糟糕。

在大宋朝建国之初,对于官员的腐败现象抓的还是比较严格的,虽然宋太祖赵匡胤对于贪官不手软,但是当时能够轰动一时的贪污案子仍然高达30多起,这种现象的出现,说明在

宋朝成立之初,就已经有了适合贪官的生长的土壤。

《包孝肃奏议?选举》:幅员至广,官吏至众,黩货暴政十有六七。

包拯的影视形象

当时的宋朝时期的官员们是出了名的

福利好、薪水高

,并且,宋朝还主动让下属吃空饷,咱们普通人能想到的最佳的工作状态无非就是

"钱多事少离家近"

而宋朝的吃空饷的官员们可不是这样的,他们往往身兼数职(类似现在公司中的名誉职位),

不仅不做本职工作

(皇帝另派人手去做),

月月有俸禄领不说,还有种种特权

,逢年过节金银珠宝大量的往家里送,皇帝们生怕臣子不高兴,那么,宋朝这么做的理由是什么呢?

官员高福利制度的深层含义

皇帝的士族陈子之间的政治交易

实际上,在太祖赵匡胤时期,

高福利的官僚制度是有着自己的考量的

,在建立政权之初,士族群体就一直手握大权,如果赵匡胤想要让这些士族们乖乖的交出手中的权利,

没有足够的荣华富贵和特权去换是无法做到的,

通俗来说:

我不碰权利,你保我富贵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人生如白驹之过隙,所为好富贵者,不过欲多积金钱,厚自娱乐,使子孙无贫乏耳。尔曹何不释去兵权,出守大藩,择便好田宅市之,为子孙立永远不可动之业,多置歌儿舞女,日饮酒相懽以终其天年。我且与尔曹约为婚姻,君臣之间,两无猜疑,上下相安,不亦善乎。

宋太祖

当皇帝和士族的政治交易达成以后,

赵匡胤开始了进一步的官制改革措施,较大程度上削弱了官员们的权力

成为一个虚职的同时,同时皇帝也需要完成他们对于士族们的承诺,

给这些高级官员们定制了多种的特权,在政治方面同样也也要为他们开辟绿色通道。

极度笼络人心的恩荫制

其中比较出名的最著名的就是

恩荫制

,主要是

为这些高级官员的后代子孙开辟一个快速做官的通道,

让他们不参加科举考试也能在朝中做官,无疑比底层人民寒窗苦读十几载才能有机会做官更能笼络人心呢?

宋朝的人才选拨制度

根据规定,恩荫是有确定的日子的,在朝皇帝每逢三年的祭祀,官员们需要上报子孙的恩荫名单,当遇到先皇诞辰、新皇继位等重要日子时皇帝会恩荫百官。

并且,

受益于恩荫制不仅仅是上层官员,甚至同族、门客、异姓也在其中

,在这种情况之下,

形成了盘根错节的门阀制度,随着门阀势力的进一步扩大,又反过来垄断了官僚集团的上层统治,人才的选举和任用都被垄断

,官僚人数的倍增,奢靡、攀比之风日渐盛行,官员们的办事效率却日渐下降,变得愈发拙劣。

宋朝陷入反腐的"怪圈"

这样的官场,

对上层极尽笼络,对底层百姓极尽剥削

,病态的官僚制度,贪官冗官何其多,并且,奢靡之风盛行,给当时的社会造成了非常严重的财政负担。

本想着以"高薪"换"廉洁",没想到适得其反,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官场腐败,宋朝对此,采取一系列措施治贪腐、纠正官场上的不良作风

建立了严密、重罚的法律体系,却被私心所累

宋朝在曾经在建国时期,宋太祖就强调

"重法治贪腐"

的原则,并且明确地

将强盗、盗窃、贪赃枉法等各种经济犯罪的量刑写到了律法之中,

例如盗取公务价值超过500贯文的,或者受财枉法达到20匹的人就处于死刑和绞刑,并且

还禁止各级官员利用职权、买卖盈利

当法律体系建设完成之后,当时的宋人是这么评价的

"皇朝自祖宗以来,所以绳赃吏者,其法甚密"

当时的立法是一回事,实际的执行起来又是另外一回事了,宋朝称得上对官员们极为宽容的朝代了,

虽然将关于腐败的律法制定的非常严密,但是在执法方面随意、自由的空间却非常的大。

在北宋前期以来是算得上是整个宋朝时期对贪官污吏惩治最严重的时期,每当朝廷公布大赦诏令的时候,这种官吏的经济罪犯是不会被赦免的,与此同时,即便是在这个法律执行力度比较严格的时期,同样也存在着

法外开恩

的现象。

丞相赵普影视形象

当丞相赵普收受贿赂的时候,宋太祖不但没有迁怒丞相,反而却非常鼓励他称:让他尽管拿着,因为国家大事都是由丞相等这些读书人操心的。

这无疑是给官员的贪腐下了一道

"免死金牌"

,此后,这种

"看人量法、法外开恩"

的事情也愈加常见,形成了

"人完全凌驾于法律之上"

的现象。

执法力度小,经济犯罪成本较低

即便是对这些人做出了处罚,但是惩处的力度却非常的小,宋真宗继位的时候,他就认为

对待各级官员需要适当放宽严厉的监察力度

,然而到了实际操作中,却全然变了味道,

变成了对贪官的纵容就是所谓的"放宽尺度",并且对于严重,贪污的官员也很少会有上升到死刑的程度。

在之后的皇帝中,还将对于官员的

"三免"

写进了法律条文中,而"三免"则就是

免死、免杖、免黥

,这一系列的法外条文接连发行,使得宋朝的贪官受到惩罚的人数很少,即使惩罚了,而

惩罚的力度也非常的小,犯罪成本特别低下。

黥刑的影视形象

这样的"三免"仿佛给了他们一个信号:就算尽情的敛财,朝廷也不会将我怎么样。

有法不依使得

法律条文形同虚设,规定的再细致的法律条文也未能有"用武之地"

,何谈发挥丝毫作用呢?便使得官场的贪污现象反复出现,甚至愈演愈烈。

注重监察,立法不严,不能有效相互制约,监察反而成巨贪

宋朝在治理腐败时比较看重对于对各级官员的控制,

为了能让官员的行为能有所收敛,有所约束,宋朝又建立起了系统的官员监察体系

,为了规范监察官员的执行力度和让他们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出台了一系列详细的条文和规定。

本来宋朝的出发点是好的,希望能够加强对官员的威慑力和控制力,恢复官场中的正常健康的秩序,实际上官员监察体系本身也存在着诸多问题。

这些

监察机构自成一体,分别独立,尽管宋朝一再要求要互相监督执法,但是这样的监察体系很难做到有效制约,并且监督机制中有着很大的随意性

,本来是想限制地方官员因公谋私的现象,因为缺乏了相应的措施和监督制度,

成为了很多官员"合法"的敛财手段。

银元宝影视形象

并且这些监察官员们凭借着职务之便

肆意敲诈,为所欲为,甚至出现了监督官员比州、县的官员还要腐败的现象

,以腐败的体制去监督腐败的官员,哪里能够真正的解决?

监察体系并没有挽救宋朝的官场,反而加大了腐败的力度。

宋朝反腐的其他手段

另外,宋朝为了反腐可谓是绞尽脑汁,除了制度、法律方面的调整,同样还有很多的处罚措施,如果有官员涉及谈经济犯罪的时候,就会

失去大部分地方重要官员的任职机会、降低官员等级

、并且,

还将官员任职生涯中是否有贪赃的行为通过官员官名的方式体现出来等手段

,比如"左、右"就是那些经济犯罪的官员所不能用的。

从制定法律到监察机构,从监察机构再到官员的引导方面,宋朝对于官员的腐败现象还是非常重视的,但是

宋朝的腐败现象由来已久,仅仅靠亡羊补牢,似乎已经为时已晚,并且,再加上各种人情执法,执法力度不到位,官员们根本不在怕的

,更不能使宋朝的反贪腐制度进一步发展,深度贯彻。

宋度宗

就连宋度宗都曾经在诏书中感慨地说:

"吏以廉称自古有之,今绝不闻。"

说明官场奢靡浮华由来已久,

已经严重的侵害了宋朝的政治体系。

结语

宋朝的腐败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只凭几个次变法,颁布多少诏书就根本不能做到的,

当时的社会风气就是浮华而虚荣的。

空前活跃的商品经济使得人们的思想的禁锢打破,儒家的"惟义是求"仿佛成了传说中才会有的品质

,宋朝的婚俗也发生了较大的变革,

由门当户对到"不顾门第,直求资产",这也是商品经济所带来的"副作用",直接影响了人们的价值观。

与其说是道德水平底线的不断下降促使了当时的奢靡的社会风气,不如说是

缺少正确的价值观的引导,使得追求物欲的毫无节制,形成了畸形的价值观。

只是依靠一味的说教和不痛不痒的立法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对待一个崭新的时代,需要一个崭新的、正向的、积极的价值观和道德规范来引导社会风气,

但是宋朝时期显然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

参考文献:《包孝肃奏议?选举》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责任编辑:zN_1516